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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导出返回】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攻略来了

时间:2023-02-18 01:20:1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一年一次

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汇算清缴

已经开始了

请认真阅读并背诵全文

“背不了,还不收藏”

需要哪些纳税人处理

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汇算清缴?

个体户所有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合同租赁经营者个人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收入,每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查账征收的,应当向经营管理所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汇缴申报,并提交《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纳税人取得两处以上经营收入的,应当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提交《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我应该什么时候报到?

获得经营收入的第二年3月31日之前处理。

营业利润应纳税收入计算

应该注意什么规定?

1.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馀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取得经营收入的个人没有综合收入,在计算各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时,应扣除费用6万韩元、特别扣除、特别追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特别附加扣除额在处理折算清算时扣除。

2.个体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资企业合伙人的工资支出,税前不得扣除。

下列支出不能扣除。(1)个人所得税;(二)税收滞纳金;(三)被没收财产的罚款、罚款和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五)赞助支出;(六)个人和家庭支出;(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了不能扣除的支出。

4.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成本和个人、家庭成本要分开计算,生产经营和个人、家庭生活的混合难以区分的40%的成本被视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并允许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产生的生活费与企业生产运营费混合在一起,难以分担,均被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产生的生活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5.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允许后年结转,用后年营业收入补充,但结转期间最多不能超过5年。投资者设立两个以上企业的情况下,企业每年的经营亏损不能在企业之间补偿。

6.经营所得税前扣除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税前扣除标准如下:

处理频道有哪些?

(a)远程税务通道:

(2)税务服务厅

下一步

优先级

申报操作指南

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扣缴人员)-代理汇金清算

1.投资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被授予税务权限的税务机关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如果单位类型为个体经营者、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进入系统后,上面出现生产经营申报通道,单击“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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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伙企业变更了合伙人,可点击【单位信息】→【申报管理】→【投资者信息】→【更新】,更新投资者信息。

2.填写申报表

(1)填写公共信息

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入、费用信息”填写公共信息。

(2)填写投资者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信息

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年度汇缴申报填写页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确认合伙人分配比例后,分别填报申报表。

取得经营所得而没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可填报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信息。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生符合条件的个人捐赠支出、减免税事项的,需按要求填报附表信息。

3.报送申报表

报表保存成功后,点击【网上报税】→【网上申报】,勾选报表记录,点击【发送申报】。

4.税款缴纳

若需缴纳税款,从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缴款页面,提供4种缴款方式:

(1)【三方协议缴税】。首次使用“三方协议”缴税或更新过三方协议账户的,先点击【更新三方协议】,获取最新协议信息再进行缴款。投资人需要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书》才能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已经签订过的,不需要重新签订。

(2)【银行端查询缴税】。选择待缴税记录,点击【打印】,携带打印出来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凭证上注明的限缴期限前至银行柜台缴款。若需要重新打印,点击【作废】,打印状态变更为未打印,重新点击【打印】,携带最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银行柜台缴款。

(3)【银联缴税】。选择待缴税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定】,在浏览器打开的银联缴款页面,录入该缴款银行卡办理时使用的姓名、证件号码和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后点击【确认付款】。

(4)【扫码缴税】。选择待缴税记录,点击【生成二维码】,扫码缴税。纳税人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微信进行扫码缴税。

【提示】二维码生成后,需要在失效时间前完成税款缴纳。如果超过失效时间(一般为30分钟)未缴款,则需要重新生成缴税二维码。

【提示】二维码关闭后,可点击【生成二维码】重新打开或导出。

【提示】未获取到缴款状态的,可以重新进入【扫码缴税】菜单获取缴款结果。

5.申报更正及作废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需要更正点击【启动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汇算清缴

1.被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

2.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属期未申报过且公共信息可填写,则自动弹出公共信息填写页面。

3.在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待申报信息栏勾选对应投资者的姓名,点击【申报】。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确认合伙人分配比例后,分别填报申报表。

取得经营所得而没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可填报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信息。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生符合条件的个人捐赠支出、减免税事项的,需按要求填报附表信息。

4.若需缴纳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认缴税】,可选择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和扫码支付。

5.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需要更正点击【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5.取得经营所得而没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点击“是否有综合所得申报”的“没有”,可进入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信息填报页面。

6.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如需缴纳税款,可在申报成功页面点击【确认缴税】。

7.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申报信息查询】→【未完成】或【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查看】,需要更正则点击【修改】。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1. 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网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2.申报年度选择“2021”,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被投资单位的申报数据自动归集,如有需调整的数据,纳税人可以修改报表的“应调整的其他项目”,如需调整“可减免税额”,需填报附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办税服务厅办理汇算清缴、年度汇总申报

一:申报资料及办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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