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中国海关律师网
问题说明:你好,我亲戚朋友在包裹里放了5万美元的现钞,写邮件的时候没有申报。如果海关发现了,可以没收吗?本人以前没有申报过被处罚的记录,海关认为是明智的,被认为是走私吗?感谢大家。
中国海关律师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根据第19条规定:“但是,如果不逃避海关监督情节,明知必须主观申报,但不构成走私。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述规定,“不向海关申报”不是逃避海关监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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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2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收入的,可以没收违法收入。
(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封、交付、交付、转移或者其他处置海关尚未释放的出入境物品的;
(2)个人运输、运输、邮件超过适当量的私家车物品的出入境没有向海关申报。
(3)个人运输、搬运、邮件超过规定数量,但仍有自用国家限制出入境物品的出入,没有向海关申报,但由于隐瞒、伪装等原因,没有逃避海关监督。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