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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指南。
一、供资要求
该项目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坚持高举旗帜、凝聚民心、培养新人、培养文化、展示形象的使命,支持培养德艺双馨高水平艺术人才。
重点是以有影响力的各个领域的艺术领导者为目标的艺术人才培养活动。与舞台艺术和美术事业的传承和长期发展相关的特殊、紧迫、不足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满足基层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实用型艺术人才培训活动。培养有利于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优秀艺术人才培养活动。
二、筹资范围
本项目支持舞台艺术和美术等领域创作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文艺评论人才的培训。不赞助以古代艺术品(文物)保护修复人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培训、城乡空间规划设计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训项目。教育包括短期和中长期教育。
(一)项目设计要遵循高水平小批量的原则,体现灵活性、多样化的特点,鼓励艺术经验的直接传授,提高实践中的经营管理能力,围绕具体的创作任务培养作品和人才。
(2)创作人才培训以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为重点,以提高专业技能、扩大艺术视野、培养创新能力为重点。经营管理人才教育的重点是培养掌握艺术创作生产规律、了解市长/市场运行机制、做好艺术作品宣传和营销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文艺评论人才培训的重点是培养能够对创作实践展开文艺评论的人才。“高级艺术人才海外研修计划”的重点是与外国艺术机关、单位合作开展培训活动,选拔优秀艺术人才,到外国艺术团体和经营机构学习实习,提高专业技能,提高交流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申请限额
艺术基金根据申报项目的教育类别、学生人数、授课期限等,参照项目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批准了资金支持。
四、筹资方法
(一)艺术基金为聘用教师、学生交通食宿、租赁培训场所、艺术实践活动等提供资金,负责项目的机关或机构应将资金支持全部用于项目支出,不得向学员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己举办的其他教育项目合并交叉。
(2)对于具备实施条件的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预付资金总额的50%作为创业经费。项目经过中期监督合格后,分配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并合格后,筹措其余20%的资金。
(3)负责项目的单位或单位要适当控制培训规模,短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在30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人。中长期训练原则上参加训练的学员在20人以内,最多不能超过30人。为了瞄准全国优秀选拔培训对象,学生确定后,必须将名单和简历提交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登记。
(4)负责项目的单位或单位要保证培训时间,短期培训原则上应在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集中培训时间不超过1个月。中长期训练原则上训练时间必须少于一年,集中训练时间必须少于六个月。“高级艺术人才海外研修计划”计划需要安排2个月以上的海外学习实践时间。培训可以根据特定项目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进行部署、按地区进行。
五、申报条件
(1)本项目的物项申报主体是机关或单位(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除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截至2019年4月1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同级行政机关登记、登记的机关或单位,以及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进行商业登记、公司登记或社团登记的机关或单位。
2.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备与实施项目相一致的教学实践资源、师资力量
量和设施条件,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培训方案。鼓励艺术创作单位与艺术教育科研单位合作开展项目。(二)由多家机构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机构或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三)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未能在规定实施周期内提交结项验收或终止申请的,其项目主体不能再申报新的该类型资助项目。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22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
(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
八、申报材料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港澳特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商业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书或社团注册证明书等资质证明文件。
(三)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
(四)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
(五)开展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工作方案、完整课程安排、全部授课教师简介,以及与授课教师签署的协议。
(六)申报项目涉及国外培训活动的,须提供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
(七)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九、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主体视为同意按照艺术基金安排,参加艺术基金组织的出版、演出、展览、演播和研讨等宣传推广活动,并将全部项目成果的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与成果运用相关的著作权以非专有使用许可的方式授予管理中心。
十、监督验收
(一)短期培训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中长期培训项目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短期培训项目必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中长期培训项目必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逾期按相关办法做终止处理。
(二)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三)项目主体应加强对授课内容的管理,录制全部课程的完整视频。
(四)由多家机构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项目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五)项目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项目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六)项目主体违反《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及艺术基金其他有关管理规定的,管理中心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后追回已拨资金,并暂停项目主体3年以上申报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项目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项目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4.项目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其他
(一)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在相关场所和材料显著位置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字样、标识。
(二)艺术基金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管理中心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章由嵩县爱你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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