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非诉业务债权申报】债券申报包括哪些债券?债权申报的法律制度有哪些?

时间:2023-02-17 17:08:0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者申报债权。那么,债券申报包括哪些债券呢?

网民咨询:

债权申报的法律制度有哪些?

江西景天律师事务所程辉律师回答说: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在接到通知后30天内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应当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数额和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申报的债券,应当指定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券要经过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后才能确定。

程辉律师补充说:

第一,应该是以财产支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支付的对象是劳务或不幸委员会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由于他们不履行或履行不当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是可以申报的债券。

第二,应该是以债务人财产为补偿的请求权

这里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约束的财产。因此,信托财产或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限制的财产不是这里所说的债务人的财产。以该财产为补偿标准的请求权不能申报。请求权所指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并不影响申报资格。

本人擅长民事诉讼、公司法、经济纠纷、交通事故等诉讼和代理非诉讼

3,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成立的对债务人的债券。

索赔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券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被认为已经到期。

第四,应当是平等公民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因此,不能举报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的财产最终将归债权人所有。这时对债务人执行财产性行政处罚,实际上债权人将受到处罚,因此无法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程辉律师综述:

证据或证据被证明是虚假债券,相反的证据被证明是虚假债券。(据推测,申报人提供的证据资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券,在补充证据之前不能申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券被申报的,管理者有权提出异议。

  • 相关阅读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