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员工入职的月需要交社保吗?
答:需要。
根据《社会保险法》,员工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无论你是月初入职还是月末入职,用人单位都必须向员工缴纳社保。
案例二、8月新人入职,成功向新人增加社会保障保险后,8月份的社会保障保险费什么时候交?
答:正常情况下,8月份的社会保障账单将在下个月生成,系统将在9月份一次性生成8、9个月的社会保障保险费账单,因此只需在9月份申报期间申报缴纳金即可。不会发生社会保障滞纳金。
如果需要加入月缴费,加入月4-25日,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障业务-社会保障账户处理-社会保障在线建设账户”模块,自行做账。建金成功后,可以缴纳参保月申报和新职员的社会保险费。
案例3。入职前独立个人加入,现在有工作了,社保该怎么办?
答:工作人员本人必须先办理个人保险停保。
办理具体资料暂停和处理程序,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社保规定费090501独立个人暂停》。
个人办理停保后,用人单位才能为员工办理保险增援手续。
案例4、一名员工于8月5日从A部门离职,8月15日进入B部队,A部门已于8月缴纳社会保障证,8月B单位为该新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障证,是否涉及重复缴费?
答:没有。
社会保障账簿不会在同一个月重复生成。8月,B单位为该新员工处理社会保障证员,系统从9月开始生成社会保障账单,8月份不再生成社会保障账单。
案例5、公司招聘的保洁阿姨,非本市户籍,已50岁,可以投保吗?
答:本市户籍女职工满50岁时,自1999年7月以来,我市实际缴费超过10年,经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工作的,以人事部、推、税务局的养老保险缴费月数为准,判断是否加入超龄保险。
如果到符合投保条件的税务机关继续办理单位职工加入手续,这种人员可以以职工身份投保到55周岁。
案例6、加入单位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应该怎么填写?
答:雇主新录用的职员填写职员的起薪月工资。
案例7、单位已投保,发现人员身份错误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工作-单位社会保障-变更保险人信息”进行修改。注:修改后的下个月生效。
案例8、当月社会保险费已申报缴费,还有新员工入职,如果发生增援怎么办?
答:不需要另外申报。下个月一次性生成一个月、上个月的社会保障账单,只需要在下个月申报期间申报缴纳金即可。
小编再次提醒。
增援时拟定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与就业登记劳动关系开始时间一致!否则增援不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