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学先驱蔡元培到现在,贯穿中国现代美育思想发展史的思想进化主线是重塑健全的人格和灵魂。审美活动的本质在于培养生命主体纯洁积极的情趣、奋发有为的精神和高雅远大的祈祷。被查明为所谓的“美育人、文化人”,正是这种有生命力的美育。新时期以来美学研究的突出趋势是,从对美的属性的理论讨论逐渐扩大到审美实践能力和生活能力的培养,美育开始在社会上得到广泛重视。这种美育重心持续下降的趋势有力地推动了人类高尚的审美精神和国民文明素养优化之间的高度融合。然而,在社会转型和持续开放的过程中,美育观念也呈现出某种偏颇和消极的倾向,一些美育实践表现出技术化、偏执化、表面化等问题,特别是对以"崇高感"为核心的审美精神的偏见,直接关系到世俗化的拜金主义、功利主义。
古希腊哲学家朗齐努斯在《论崇高》树立了审美以上的境界。“天生的人.让我们成为万物旅游、追求荣誉的竞争者,它从一开始就在我们心中种下热情——,灌输了对比我们更伟大、更神圣的一切的渴望。在这里,作为美学理论的经典概念之一,"崇高"的基本内涵已经超越了"伟大"本身的形态或规模,不再局限于"神圣"本身的高贵或威力,而是升华为对卓越精神、堂堂正正、创造品格的渴望和执着追求,确立了"崇高"的精神信念,"崇高"
用美育滋养主体崇高的人生理想。这包括对人类基本审美价值的判断。小的是对美和丑的基本区分和歧视,也就是现实生活中对事物或现象的高尚、卑鄙、优雅、粗俗的审美方式。总的来说,这是超越现实公理的长期审美理想,是创造幸福、和谐、强健和有希望的生活境界的美好梦想。这特别要培养国民卓越的审美理想,激发对中国未来美好愿景的创造性热情。否则,有必要讨论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应该具备的高贵卓越品质吗?回顾20世纪,在抗日硝烟中激荡神州大地的《义勇军进行曲》的洪亮旋律正是《向太阳》 《黎明的通知》这样代表性的血淋淋的抗战诗,冲破了如划破乌云的尖锐闪电般寂静的庄严风暴,历史的残酷和残酷与袅上升的崇高美巧妙地融合在了民族理想中。今天,以“崇高感”为核心的审美理想,应该仍然是投身于和平和现代化建设的人们进取积极向上、积极向上地积累木头的精神世界的美好灵魂。改革道路上跋山涉水的突破和创新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崇高灵魂理想境界的展望。
美育使主体生命高涨的诗意想象。想象力是审美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美育磨练审美主体的诗意想象力是美育的重要目标。伟大的民族必须有超越实际生活形态的诗意想象力。这种诗意想象对国民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和各种人生价值的实现有着不可估量的孵化作用。特别是目前,我们迫切需要消除学科教学中把知识探索和美丽分开的“知识主义倾向和技术主义的刻板训练受制于诗性想象力”。在小学语文课上,老师问“雪融化后是什么”,然后回答“是春天”,“是水”。前者冷的话,后者被认可。冰雪融化后,为什么不能成为亮丽的花朵或绿油油的春光?这种与知识欧美机器分离的“知识主义”倾向,趁着教育应有的审美内涵,减少了人文学科应有的促进生命全面、融合、和谐发展的正能量,无助于审美主义想象力的健康成长。实实在在的知识及其体系固然重要,但比接受单一知识更重要的是审美主体对形象的“趣味”和“渗透”,超越文本景象的诗意想象才是审美价值提高的精神源泉。
用美育陶冶主体生命高尚纯洁的情感。高尚的审美情感要超越卑微的高贵,超越微不足道的天真,成为主体人格精神的情感核心和优秀生命的诗意描写。美育的境界是通过“体验”和“觉悟”净化人的情感世界。正是基于感情,在美育中发挥着如此重要的作用,王国维直接把美育视为“屠夫”。目前,我们正处在为实现美好梦想而不断奋斗的艰难旅程中。要培养那种豪气冲天、立志创新的高尚民族精神,而“路漫漫,我会上下寻找”、“不为事物高兴,不为自己悲伤”的高尚人文主义情怀——就是“崇高”。作者:潘婷(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30日第14版)
重新审视马克思唯物史观视野中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二者的内在关系,从思想史的角度把握马克思创造时代思想的当代意义,既有理论上的担忧,也有现实意义。对此,《中国社会科学》 2016年第10期期刊发送了一组文章进行讨论。唐正东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层次》中指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交换价值批判中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统一性的批判、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统一性的批判中对剩余价值的批判、对剩余价值的批判中对资本关系再生产过程的批判具有三重逻辑水平。马克思从具体历史客观内在矛盾运动的角度深化了唯物史观,从更深的理论层面解读了实践理论、物化批判理论的正当意义。赵传淳在《政治经济学与唯物史观的内在关联》中指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和唯物史观之间存在内在联系。问题关联是这种内在关联的第一阶段,相关内容是政治经济学的问题反思和唯物史观的萌芽。理论关联是这种内在关联的第二阶段,关联的内容是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的理论批判和唯物史观的出现。实践关联是这种内在关联的第三阶段,关联的内容是政治经济学的原理解释和唯物史观的现场。冯子仪说:“政治经济安排
判功能的当代价值》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深入研究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反思”功能和“穿透”功能,“回归”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研究对象、理论主题、研究方法、研究路径,进而在考察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问题的过程中,构建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学。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已经突破了空间的限制并在时间上实现了同步。与之相应,原来由时间性支配的社会构型也被由空间性支配的当代社会构型所取代。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重新发掘唯物史观的空间话语,并立足于唯物史观的立场、方法和观点来审视和研究当代空间问题。
唯物史观视域中的空间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以物质生产与再生产作为唯物史观的基石,将单个人的活动扩展为世界历史性活动,从而实现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扬弃和对历史辩证法的革命性转变。他们从不否认物质生产总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下进行,认为人类历史归根到底是时空的演进史。
马克思对空间问题的思考是以19世纪逐渐形成的世界市场为背景的。英国工业革命打破了地域与民族的限制,开拓了世界市场。世界市场的形成又要求资本流动不断地努力克服障碍并“用时间消灭空间”。资本主义生命力的奥秘正在于用时间消灭空间,从而使得资本流通高速运转。
随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土地、劳动力和社会分工进行了空间性阐释。他认为土地的资本化经营带动了工业、建筑、住宅、交通、劳动力的迁入,而资本和产业的集中则引发了城市化浪潮。这种土地关系的改变实现了空间结构的变迁。城乡的分离促使社会分工的改变,而社会分工的改变影响着人类生存的空间构型的变化。因此,马克思认为社会空间是人类通往自由和幸福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从必然到自由的关键。唯物史观需要以社会空间为基础展现人类的真实生存状态。
当代空间问题的研究理路
当代空间问题是在20世纪上半叶空间意识在建筑和艺术领域复兴的影响下产生的,并且在后现代主义对传统历史叙事以时间性凌驾于空间性思想的质疑和挑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它表现为批判社会理论日益空间化,并最终实现“空间转向”。当代空间问题以社会空间为起点,大致形成了以下四种理路:
延续和深化马克思社会空间的理论主题。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黑格尔的逻辑学为基础来剖析资本逻辑的运作机理,并且对资本的形成、资本运作逻辑的空间变化进行了细致分析和解剖。列斐伏尔和哈维敏锐地捕捉到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空间的批判要义,并进一步深入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空间构成的机理,将阶级斗争纳入空间问题,从而使得社会空间既是经济的,也是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
对资本主义社会空间进行微观权力的分析。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构成、自由资本主义生产状况及其生产方式进行了全面的空间剖析。他认为,政治和权力贯穿于资本逻辑之中,资本主义社会空间实际上是资本、权力和政治的一体化。福柯围绕知识、空间和权力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空间通过权力对真理生产的支配,从而实现话语的生产、积累、流通,进而达到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目的。资本主义社会空间正是知识、真理和空间交织起来的权力实践战场。
资本主义超空间的后现代文化批判。尽管马克思并没有经历后现代模拟时代(鲍德里亚语),但是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以异化表征无产阶级的生存状态,强调人的历史活动是空间构成的生存状态。资本主义超空间实际上是后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显著空间化特征。它通过异己的资本逻辑、消费主义、后现代文化来全面消解人的真实存在。鲍德里亚和詹姆逊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状况中寻找后现代文化崛起的原因,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空间对人类生存的压抑、对自由的失落和无望。
建构以社会空间为基础的城市和都市哲学。马克思认为资本流动的全球化使人类的社会空间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城市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空间的新载体。以社会空间为基础的城市和都市哲学,是在原有的工业都市活动理论框架中对城市化和都市化所造成的空间异化的反思和批判。它表现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心与边缘、全球与地方的相互转化,以及文化和认同的解疆域化与再疆域化,劳动的国际新分工的都市形式和社会结构更替的空间特性变化。卡斯特尔的都市社会学理论通过重新梳理第三次都市革命中社会关系的动态联结来解释都市生活的空间特性。
重新发掘唯物史观的空间话语
当代空间问题关注的是人的空间性存在,并强调社会空间对于人类历史活动的重要性。生产力的发展促使人类走向世界历史,全球化正是人类历史的空间拓展,而市民社会、国家的构成则是人类空间的展现。人类社会活动的空间性变化影响着社会制度、政治权力和意识形态的构成,进而影响着人类的文化表达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因此,唯物史观必须能够解释人类社会活动的空间化进程,回应当代空间问题对唯物史观原有命题的质疑和挑战,才能建构起其自身的空间话语。
第一,当代空间问题是首先作为反思历史话语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活动的制约而提出的。在这一问题上,福柯的观点十分尖锐。他认为,自启蒙运动以来,现代性批判的普遍性作为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恰恰是从历史性角度下展开的。福柯表示应该把这种普遍性理解为变量,通过引入非连续性的方法论,从而使历史与空间呈现出错综复杂的联系,使得空间在历史进程中“在场”。空间决定历史的发展状态和样式,历史反过来在空间中重构并积淀下来。在历史与空间的重新解读中,唯物史观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前提性理解也会得到全新的阐释。
第二,当代空间问题为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解范式。资本主义通过对社会空间的征服与整合来控制社会关系的再生产,社会关系和空间关系的交互作用不仅是上层建筑的文化表现,而且深刻影响着人类的历史活动、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资本主义空间生产本身促成了差异,特别是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空间发展的差异,迫使资本主义创造出各种新的空间。当资本主义的空间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时,便会出现资本主义危机。因此,空间将成为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革命的触发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抗可以通过激进的空间实践来夺取对空间生产的控制权,实现社会制度的变革。
第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空间的创造者,实现空间的解放和实现人的解放和自由是一致的。人类面对的总是同质的时间、差异的空间。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人类生活的空间在急剧地拓展,而生存体验空间和心灵空间却日益被压缩。人类的本性是爱自由,生存空间越大,自由度越高。这决定了人类并不会止步于既定的社会空间。自由实质上是一种等量空间,并不存在质上的差异;民主是权力在合理空间中行使,是实现人类自由的保障。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在空间、权力和民主中的关系是非对称的。今天,马克思那句“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呐喊,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制度,通过积极的空间实践对既定的社会空间进行重构,从而实现经济制度和政治权力的彻底变革。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类是作为空间存在物来实现自己对自由的满足的。作者:黎庶乐(作者单位: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一份特殊的表彰文件,这就是《教育部授予汪自强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汪自强是何许人也?为什么教育部要单独表彰一位“优秀教师”?
汪自强是浙江大学一位普通教授,是该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一员。他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连续11年坚持在浙江省泰顺县山区,帮助当地百姓改良种子、脱贫致富。教育部在决定中号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他为榜样,学习他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高尚师德;学习他爱国为民、科技扶贫的坚定信念;学习他扎根山区、甘于奉献的人格风范。
11年间,科技特派员汪自强在种子上穷尽精力。这颗种子,为当地群众带去了改良农作物的经济价值,传播了科学理念,更成长为一种在艰苦条件里咬定青山、扎根生长的“种子精神”。这值得许多基层党员干部对照学习。
山区脱贫难度大,如何精准扶贫,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对山区百姓的帮扶,既需要物质层面的,比如良种,也需要技术层面的,比如科技。尤为重要的,还在于精神层面的,比如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坚守的价值尤为可贵,唯有坚守,使命意识才不会淡漠,物质层面的改进、技术方面的提升才能持之以恒地推进下去。
应该说,随着中央精准扶贫战略的落地、各级党委政府对扶贫工作的重视,各地采取的措施、所作的努力、应有的投入总体都能到位,但为什么有些地方的扶贫工作始终见花不见果?很大程度上就在于这种坚守不够。一些地方干部刚接手扶贫工作时信誓旦旦,一旦积攒下足够的政绩,便一走了之撒手不管。很多扶贫工作虎头蛇尾,有始无终,甚至留下一个烂摊子。这类扶贫工作的失败,常常是由于一些党员干部、扶贫工作者缺少恒心,最终影响到贫困地区百姓致富的信心。须知,扶贫工作是一个“慢工出细活”的过程,谋划好、落实好,还要持续推进好,只有这样,贫困地区的面貌才能有根本改善。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创新举措,旨在解决农民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难题和培训适用技能,能否真正有效,还要看能否“深下去”“守得住”。汪自强的“种子精神”值得所有参与扶贫的群体学习,让政策更科学、让落实更有力,让知识力量与坚守精神相结合,真正给贫困地区带去发展的长期红利。(作者:陆健)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30日 06版)
中国作协副主席何建明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针对作家诉讼难、维权难的问题,中国作协建立了作家权益工作联络网,成立了中国作家法律服务团,近年通过网络维权,为30多位作家讨回赔偿金以及转付的稿费70多万元。
作协在几年来追到70多万元赔偿金和稿费,这个数字来之不易。作协是一个群团组织,不是政府机构,在帮助作家维权方面并无多少强硬的手段,更多的只能起一种协调作用。中国作协建立了帮助作家维权的专门机构,这体现了它的责任意识,但限于其权限,也只能帮助作家处理与出版单位、私自转载作品的报刊、网站之间的纠纷关系,几年时间讨回70多万元稿费,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违规转载作家作品,主要还是出现在网络自媒体上。由于版权意识淡薄,一些作家作品被制作成电子产品随意上网,造成作家利益受损,这种现象在前几年很严重。近年来,通过相关方面不断展开的网络治理,包括一些作家自身的努力,这方面的情况已有所好转。一些有责任心的网站,特别是以发表文学作品为主打方向的网站,已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有的作家也开始与网站合作,把自己的作品放在网络上发表。作家与网络的良好关系正在形成。相信随着全社会版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这方面的情况还会越来越好。
作家权益被侵犯,主要源于盗版图书的“治理难”。随着制版技术的提高和普及,目前的盗版技术也在提高,一些盗版书从外观上看与正版书已很难分别,早期一些盗版书满篇错别字的情况已经很少见。这样一来,不仅读者难以识别,就连出版社和作家本人也很难辨别。为了防范盗版,有的出版社甚至在书上加印防伪标签。但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方面读者购书时并不会刻意识别防伪标志,另一方面盗版者也很容易攻克这种技术壁垒,因此收效不大。而要由作协这样一个组织来打击盗版,限于诸多因素,也很难开展大规模的行动。
很显然,相比于一些报刊、网站私自转载作家作品,盗版对作家权益的损害更大,而且盗版泛滥,侵犯的已经不仅是作家个人的利益,还有出版单位的利益,并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仅仅依赖作协这样一个社团组织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特别需要发挥政府市场监管的作用。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民众衣食住行等物质消费领域生产中的假冒伪劣现象,正在不断加强打击力度,对于盗版图书的打击力度也需要相应提升。其实,衣食住行等物质产品中的假冒伪劣和图书中的假冒伪劣都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前者损害的是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后者损害的是消费者的精神健康,政府对这两方面的监管不能偏废。
盗版图书泛滥,会损害文学的原创精神,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果。维护作家权益,不能只依靠作协,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监管部门的主导力量。作协也应当继续加强沟通,督促和帮助监管部门提高对盗版图书的打击力度。(作者:周俊生)
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月29日在海南三亚分别会见了前来出席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的各代表团团长。
曹建明对各位总检察长率团来中国出席会议表示欢迎,对各位总检察长为推动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合作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曹建明表示,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5周年。15年来,上海合作组织弘扬“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积极倡导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成为地区和国际合作睦邻友好、优势互补、开放共赢、高效合作的典范。今年6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总结了上合组织成立15年来取得的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并就全面深化上合组织合作,确保本组织永葆生机活力提出了重要建议。中方愿同各方携手努力,使上合组织牢牢植根于团结互信的土壤,继续成长壮大,更加枝繁叶茂。
曹建明表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是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最早形成和发展的专业性机制之一。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加强本组织内各成员国检察机关双边和多边合作,携手打击本地区跨国犯罪,为维护本地区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的发起者和重要参与者,继2002年在上海和2010年在厦门主办第一次和第八次总检察长会议之后,此次又十分荣幸在三亚主办第十四次会议。中国检察机关愿意与各方一道弘扬“上海精神”,巩固团结互信,深化务实合作,共同为打造休戚与共、安危共担的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曹建明表示,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在今年6月举行的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上,各成员国元首再次强调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是上合组织合作的优先方向。习近平主席在会上明确提出了坚持安全为先,巩固本组织发展之基的倡议。本次总检察长会议将“检察机关在打击恐怖主义犯罪中的作用”作为主题,既是为了落实各成员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也是应对和打击本地区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会议,与各方共同研究本地区打击恐怖主义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商议建立更加紧密有力的执法司法合作机制,共同维护本地区安全稳定。
各代表团团长感谢曹建明的会见和中国检察机关的精心组织安排,充分肯定近年来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取得的重要成果,以及中国检察机关为此付出的积极努力。大家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交流分享各国特别是中方在应对和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有益经验和有力举措,推进与中国检察机关的务实有效合作,进一步提升合力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总检察长会议朝着机制更加完善,合作更加深化,协调更加顺畅的方向发展,更好地造福本地区人民。
参加会见的来宾分别是上合组织秘书处副秘书长萨·阿·伊曼多索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叶·谢·瑟索耶夫,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院总检察长扎·卡·阿桑诺夫,吉尔吉斯共和国总检察院总检察长伊·娥·茹尔都巴耶娃,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副总检察长弗·弗·马林诺夫斯基,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院副总检察长巴·马·巴哈波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院副总检察长舒·沙·乌扎科夫,白俄罗斯共和国总检察院总检察长亚·弗·戛纽科,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检察院总检察长默罕默德·贾法尔·莫坦泽里,蒙古国总检察院总检察长恩克·阿姆加兰·玛格万诺若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检察长代表乔杜里·阿米尔·热曼,以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白韫六、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叶迅生、廉政专员张永春。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参加会见。(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依据《“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对今后五年检务保障工作更好服务和保障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强化后勤服务保障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要努力实现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经费保障更加充足、科技装备更加先进、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后勤服务更加优质、财物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更加过硬、理论制度更加成熟的总体目标。围绕这一总体目标,具体工作中要贯彻“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即坚持理念牵引、坚持大局统领、坚持改革引领、坚持需求指引、坚持统筹协调、坚持管理驱动。要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助推检务保障由增长驱动型向效益驱动型转变,着力打造检务保障升级版。
《规划纲要》强调,要着力构建检务保障“六个体系”,即以预算为重点的经费保障体系,以信息化为重点的科技装备体系,以“两房”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体系,以满足业务需要和干警需求为重点的服务保障体系,以内部审计为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以检务保障信息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检务保障体系。
《规划纲要》强调,要通过采取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务保障队伍。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履行职能。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建设,锻造专业能力。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控能力。《规划纲要》突出强调,要在最高检和省级院设立总会计师、总审计师,切实强化对检察机关财务管理活动的管理监督。(记者王地 通讯员温丽燕 张嘉楠)
(最高检计划财务装备局负责人就《规划纲要》答记者问见二版)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对重庆市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所涉渎职犯罪人员依法立案侦查。
10月31日11时24分,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最高检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赴重庆市永川区查看事故现场、介入事故调查,并组织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永川区检察院等成立检察机关调查专案组,对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开展调查工作。
11月5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依法对该事故所涉渎职犯罪以事立案,开展侦查。侦查发现,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张富强、安全科监管二组组长戴传波,永川区五间镇副镇长邓泽军、安监办(煤监办)主任苟怀郎,永川区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余连高等7人在对金山沟煤矿的安全监管、复工复产验收、民爆物品使用管理中涉嫌渎职犯罪。日前,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确定戴传波、张富强为犯罪嫌疑人,永川区、渝中区、南岸区检察院分别对余连高、苟怀郎和邓泽军等5人以涉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检察机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戴佳)
——最高检计划财务装备局负责人就《“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答记者问
为保障和促进“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近日,最高检计划财务装备局负责人就此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起草《规划纲要》的主要考虑。
负责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今年7月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的《“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对今后五年检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根据最高检党组的要求,要在这一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制定检务保障等专项工作规划,形成规划体系。制定实施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对于夯实检察工作物质基础、更好地服务保障今后一个时期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研究起草《规划纲要》过程中,主要有五个方面考虑:一是深入贯彻曹建明检察长“十四检”会议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一体建设的指示,全面落实最高检党组对检务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确定检务保障工作发展方向和目标。二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把握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以科学思维推动检务保障工作创新发展。三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及财政改革的部署,努力使检务保障更好服务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要求,同时推动检务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四是与相关工作规划相衔接,确保上通下联。五是按照健全检务保障大格局的要求,首次将机关后勤服务、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列入规划内容,明确总体要求,体现了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的全面性。
记者:根据检察工作发展和检察改革的新形势,“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遵循什么样的发展思路?
负责人:根据“十四检”会议和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会议总体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要始终紧紧围绕检察业务这个中心,抓好完善检务保障体制、提高检务保障水平两件大事,发挥好服务、保障和管理三项职能,建立完善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装备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工作格局,突出保障司法办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检察信息化建设、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五项重点,着力构建检务保障“六个体系”,即:以预算为重点的经费保障体系、以信息化为重点的科技装备体系、以“两房”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体系、以业务需要和干警需求为重点的服务保障体系、以内部审计为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以检务保障信息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检务保障体系。
根据这一总体思路,具体工作中要贯彻“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即:坚持理念牵引、坚持大局统领、坚持改革引领、坚持需求指引、坚持统筹协调、坚持管理驱动。要通过五年的努力,实现检务保障工作“八个更加”的总体目标,即: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经费保障更加充足,科技装备更加先进,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后勤服务更加优质,财物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更加过硬,理论制度更加成熟。《规划纲要》突出强调,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强化后勤服务保障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记者:《规划纲要》包括哪些主要内容,起草过程中对这些内容是如何把握的?
负责人:《规划纲要》分为三个板块九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板块,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第二至第八部分属于第二板块,提出构建检务保障“六个体系”和加强自身建设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第九部分是第三板块,提出《规划纲要》实施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这三大板块中,第二板块是主体,以打造“六个体系”为着力点,具体规划各项检务保障工作任务及措施,并对加强检务保障队伍建设提出总体要求。
在研究起草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大局统领与理念牵引相结合。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检察工作发展大局出发,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务保障工作发展。二是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既从建立完善检务保障“六个体系”、提高检务保障水平着眼,提出加强和改进检务保障各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又从工作中的难点短板着手,明确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三是突出重点与补齐短板相结合。围绕构建“六个体系”,逐一明确各自发展重点,同时,对每个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可行思路和具体措施。四是前瞻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既强调《规划纲要》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突出《规划纲要》的约束力、可操作、易落实,做到虚实结合。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的重大决策,请问《规划纲要》对这项改革是如何安排部署的?
负责人:经费保障始终是检务保障工作的“龙头”,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是检务保障工作第一位的任务。为此,“十三五”时期必须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和财政改革部署,进一步健全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经费保障体系,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孟建柱同志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提出,对于省以下财物统管改革,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条件具备的,由省级统一管理或以地市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条件不具备的,可暂缓实行。曹建明检察长在“十四检”会议上也提出了相应要求。根据这些重要指示精神,《规划纲要》将省级统管改革作为完善经费保障体制的政策措施之一,表述为“因地制宜,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财物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对暂缓实行财物省级统管的地区,按照现行经费保障体制完善保障政策。”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改革牵头部门,在充分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已试点和未试点地区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
记者:请问《规划纲要》对检务保障队伍自身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负责人:检务保障队伍是检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一支有着特殊专业要求和管理要求的专门队伍,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检务保障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为此,必须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务保障队伍。
《规划纲要》安排专门篇幅,对检务保障队伍自身建设作出规划部署,从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四个方面明确加强自身建设的主要任务,并提出了充实专业力量、激发职业活力、培育职业操守、严肃执纪问责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十三五”时期,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与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任务艰巨而繁重,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管理专业化队伍建设是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为此,今年2月,最高检专门印发《关于适应司法改革和财政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财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院适应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对加强财务监管和绩效考核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工作,全面充实财务管理专门人才,并在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设立总会计师、总审计师,切实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规划纲要》进一步落实这些要求,对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专门队伍建设作出规划部署。这既是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需要,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必然要求。同时,在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背景下,这对于稳定和加强检务保障队伍,畅通检务保障人才发展通道,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规划纲要》已经印发实施,如何更加有效地抓好贯彻落实?
负责人:做好任何一项工作,找准切入点、确定工作抓手都十分重要。《规划纲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助推检务保障由增长驱动型向效益驱动型转变,着力打造检务保障升级版。这既是事关今后一个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方向性问题,也是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
我们提出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的命题,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检务保障工作规范化是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化的内容延伸和重要保障。近几年来,根据最高检党组要求,我们着力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在坚持各项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上实现制度化,形成了《检察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职业规范》等一批制度成果,必须继续坚持;第二,针对检务保障工作见人见事、重在细节的职业特点,必须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服务不厌精细”的意识,大力弘扬和倡导“工匠精神”,着力推进各项工作精细化,把每一项服务保障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不断提高服务保障精准度和满意度;第三,适应信息化时代大趋势,深入推进“互联网+检察工作”。根据电子检务工程的总体部署,在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同时,着力推进检务保障工作自身信息化是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检务保障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这三者中,规范化是目标要求,精细化是程序要求,信息化是手段要求,“三化”要求相辅相成、互为一体,是推进今后一个时期检务保障工作的重要载体。(王地 温丽燕 张嘉楠)
河南新县:“361+”工作法精准调查涉案未成年人
“新县检察院今年探索施行的‘361+社会调查法’,是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将社会、学校、家庭和检察机关的关爱汇成一条河流,为失足未成年人导航、护航,成效明显。”日前,在河南省信阳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观摩会议上,新县检察院的做法得到与会人员一致认可。
“361+社会调查法”源于该院2015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余某盗窃案件。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该院综合全案情节,并根据侦查机关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依法对余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一年。未料在考察期内,余某再次实施了盗窃。余某的再犯引起了该院的高度重视,经研讨分析,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较为笼统,未做好办案评估是重要原因。
随后,该院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20余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出了社会调查报告存在的“症结”:社会调查主体多元、分散;调查过程流于形式,重复调查、推诿调查、肤浅调查较为普遍;社会调查报告质量不高,缺乏可操作性;调查结果“雷同”,让人信服程度较低。
为此,该院在积极履行法定调查主体职责和依法监督公安、法院开展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探索聘请社会调查员单独或协同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提高社会调查质量。今年5月,该院制定出台《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员聘任管理办法》,同时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中聘请7名社会调查员。一个月后,“361+社会调查法”逐步成熟。
“361+社会调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3”即精心用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调查员三个社会调查主体;“6”即用心制定个体元素、外部生活环境、犯罪动机、悔罪表现、风险性因素、保护性因素等6项社会调查内容;“1”即一个社会调查监督体系:由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全程监督共同构建的社会调查监督体系,对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监督,确保社会调查的结果有用,具有实效性;“+”即以社会调查报告为基础,拟制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
同时,该院还制定《关于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的实施意见》,对每个未成年人拟制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并在该县光荣院和产业集聚区建立了德育、技能两大帮教基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自今年6月以来,该院已对4起案件的7名涉案未成年人做了精准社会调查,取得良好效果。(通讯员汪海 刘瑜 杨晖)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11月25日,湖北省崇阳县检察院因崇阳县财政局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崇阳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崇阳县白霓镇和路口镇各村委会或村干部在农户未实际投保政策性水稻保险的情况下,冒用农户名义缴纳保费,虚假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阳支公司明知上述虚假投保情况,仍向崇阳县财政局申报水稻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崇阳县财政局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核查白霓镇、路口镇各村的水稻保险承保是否收费到户、保险凭证是否发放到户、是否存在冒用农户名义虚假投保骗取国家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等情况,即向崇阳县政府出具年度核查报告。自2011年至2013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阳支公司以白霓镇、路口镇的虚假水稻投保保单,骗取国家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共计260余万元。对上述骗取保险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崇阳县财政局未依法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并采取有效措施追回资金。
2016年3月31日,崇阳县检察院向崇阳县财政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崇阳县财政局依法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崇阳县“三农”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和监督管理。但崇阳县财政局至今仍未依法履行职责,被骗取的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仍未追回,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保护国有资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崇阳县检察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就该案向崇阳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记者徐日丹)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1月25日,山东省即墨市检察院因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即墨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即墨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即墨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明知涉案土地并未按照规定办理征收、审批等手续的情况下,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采用篡改档案等方式将拟出库土地偷换为涉案面积约为26亩未经征收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010年11月,该市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组织实施土地出让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监管职责,依据被篡改后征地档案填写的出让方案上报审批,将涉案土地分割为4块分别挂牌出让,并先后与受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6年9月9日,即墨市检察院向该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撤销将涉案土地出让给受让人并为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违法行政行为。该市国土资源局逾期未予回复,亦未纠正违法行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国土资源保护监管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墨市检察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即墨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记者戴佳)
20余万元的集体土地承包款不知所踪,一直得不到答复的村民只好向检察机关求助。近日,经山东省金乡县检察院派驻鸡黍检察室的深入调查,这笔“失踪”的承包款去向终于查明。目前,被追回的承包款经过村民大会同意并公示后,正用于修建村文化广场。
今年5月,金乡县检察院派驻鸡黍检察室接到单海村村民反映称,村干部、村民代表存在私分村集体土地承包款的问题。据了解,早在2011年,单海村村委就将该村集体所有的97亩土地承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费共计20余万元。时过5年,上交的承包款不知去向,村民始终得不到明确答复。初步了解情况后,该院派驻鸡黍检察室主任李朝阳立刻带领干警进行实地调查。两个多月以来,检察干警入村走访20余次,形成调查、询问笔录30余份,加班加点地梳理承包合同和单据,终于查明了承包款的去向。
原来,除去村民未上缴的承包费,单海村村委共收到了17.69万元承包款。这笔款项由该村村委委托原村支书单某和其他5名被推选的村民代表分别保管。但因该村财务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这笔承包款被保管人用于集体支出。由于受委托人是各自保管、支出土地承包款,且款项绝大部分用于村集体支出,所以不构成犯罪。
今年7月,金乡县检察院分别向鸡黍镇人民政府、单海村村委会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依法落实基层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和监督等。7月下旬,鸡黍镇党委给予单海村党支部原书记单某党内警告处分。(寇文一 王倩)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安徽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杨德林(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阜阳市检察院依法向阜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德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杨德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阜阳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德林利用担任安徽省教育厅校产中心主任、计财处处长、副厅长等职务便利,在申办院校、院校升格、工程投标、教育审计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