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工具,对所有人都很重要。但是,有些人为了各种目的,利用别人的身份证混淆视听,最终结果反而是造成伤害。以下是拉萨发生的一些事例。
男人用别人的身份证上网。民警调查后发现,男子到达网吧后没有携带身份证,于是向朋友借了一张身份证上网。民警依法对该男子给予了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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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用别人的身份证接受检查。民警查明了那个女人的真实身份后,发现她有吸毒的历史。民警进行尿检结果出现了“阳”性,女性对使用他人证件、吸食毒品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司机用别人的驾照和身份证检查,想蒙混过关,结果被民警当场识破。调查结果显示,驾照和身份证科是那个男人向朋友借的。男子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上述行为都构成违法行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或者拘留10天以下,有违法收入的,没收违法收入。
那么,如果身份证被滥用会怎么样?近年来,关于身份证使用的新闻屡见不鲜,这种行为给证件本人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有人的身份证被使用,不明债务为7900多万元。有人突然多了几家公司。有人被列入不诚实的人的名单。更有甚者,被公安部列为网络追击的对象。这些没有例外。都是身份证被别人使用和盗用。
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不被泄露,打击他人身份证违法行为刻不容缓。因此,公安部建立了无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最近将在线运行!也就是说,即使身份证丢失申报无效,也不能再使用。
与此同时,警方提醒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如果发现身份证丢失及被盗,应在当地进行挂失,并尽快补充身份证。另外,不要随便把身份证借给别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平时我们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处理事务时,要记住在身份证上注明用途,防止个人证件在其他地方使用。
职责:谭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