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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产申报税】一文理解企业租赁房地产的各种税务相关问题。

时间:2023-02-17 06:13:5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今年新冠疫情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巨大冲击,这种情况今后也有可能重演。部分企业的经营规模暂时缩小,正在考虑租赁自己的房地产或租赁房地产,或者转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以缓解压力。作为民商事的法律行为,其中必然涉及税务处理。这篇文章,我们包含了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详细分析了企业对房地产租赁的税务处理,希望能帮助企业全面、明确地掌握。

涉税问题

01企业的房地产租赁包括哪些税?

主要包括以下税:

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企业出租房地产,属于现代服务税的租赁服务税目要依法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增值税的人要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等。

2.企业出租房地产有收入,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3.我国目前有效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将于2022年7月1日生效的《印花税法》都规定租赁合同的双方主体都必须缴纳印花税。

4.根据国发[1986]90号文的规定,企业出租自己的房地产,还包括缴纳房地产税。

02税收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1)一般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9%。(2)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租赁2016年4月31日前取得的房产,或者2016年4月31日前签订的尚未到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选择简单计税,征收率为5%。(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房屋租赁企业(需要申报或申报)在个人租赁住房中取得的全部收入,可以适用简单的计税方法,从5%的征收率减为1.5%,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1.5%)x 1.5%。

2、小规模纳税人。(1)以5%的征收率适用简单的计税。(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需要申报或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在个人租赁住房中取得的全部收入将从5%的征收率中扣除1.5%,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1.5%)x 1.5%。

3、预告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房地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税款。(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预征率为3%。(2)适用简单的计税方法时,预征率通常为5%。(3)房屋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房屋的,预征率为1.5%。

4、扣除购买。根据财税[2017]90号公告,纳税人租赁固定资产、房地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也用于简单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集体优惠或个人消费,进项税额授权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扣除。

5、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一)预付的发票、开票当日;(二)收到存款但未发生征税行为的,收到存款之日;(3)未收到货款,未开具发票:A、已签订合同,未发生征税行为,未确认,发生征税行为,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B、未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未发生征税行为,未确认。发生课税行为,租赁服务完成的当天。

6、租赁豁免期限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纳税人租赁房地产,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城际销售服务。因此,企业出租房地产给承租人免除租期的情况下,不需要以试销方式缴纳增值税。

涉税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租赁收入根据合同承租人必须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不采用权责发生制。此外,国税函[2010]79号文规定,在交易合同或合同中租赁期限超过年度,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情况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的比例原则,出租人可以对上述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间平均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三)财产税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根据国税发[2003]89号公告,与房地产租赁相关的房地产税将从租赁、房地产贷款进行的下个月开始征收。另外,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地产不产生房产税纳税义务。

2、税率。根据国发[1986]90号文,企业出租房屋,房地产租金收入为房地产税

计税依据,税率为12%;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无租使用。依据财税[2009]128号文,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4、以房产投资。依据国税函[1993]368号文,以房产对外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5、免租期。依据财税[2010]121号文,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四)印花税

税率为租金的0.1%。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自2016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五)附加税费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1、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其他,税率为1%。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2、两附加。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附加。

涉税问题

03 企业出租房产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今年颁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新规,只针对征收率为3%的销售行为,而企业出租房产适用5%的征收率,因此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 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5号规定,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六税两费”

依据财税2022年10号公告、税务总局2022年3号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因此,若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出租房产所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和“两附加”均可减半征收。

(四)留抵退税

依据财税〔2018〕80号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五)公租房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自2016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涉及的印花税;企业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的,按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务处理。

内容转载自:知乎 大成律师事务所王金平专注税务合规、重大涉税民事、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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