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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申报专利注册】【创新】技术创新50问题2:继续分发礼品袋!

时间:2023-02-17 03:27:5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昨天

小布为大家解释

高科技企业申报

高新技术产品登记记录等政策

今天我们继续推出政策干货。

为大家解释

技术创新平台宣言

科学技术奖

产学研合作

政策相关内容

和布一起往下看

3

技术创新平台宣言

Q: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A:

市科技局给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颁发了50万元的奖励。

对通过复平的10万韩元的补偿。

Q:

申报条件有哪些?

A: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实采用了新的积分制度。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近三年各平台人才队伍、研发amp包括d条件、研究成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

Q:

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A:

申报单位登陆省科技厅积分制管理系统是对应的数据和提交资料市、州科学技术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验证公示公告以下认定。

Q: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A:

市科技局给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颁发了10万韩元的奖励。

Q:

申报条件有哪些?

A:

(1)申报企业是我市规模以上的企业,中心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2)财务会计体系健全,研发ampd费用实行全额管理,前一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高科技企业的认可标准。

(3)稳定的研发amp拥有d团队,研发团队;d人员在10人以上。

(4)固定科技人员办公室、研发amp有d场所,比较完备的科学仪器设备。

(5)近3年在主导产品领域拥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或新药临床批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或3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Q:

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A:

企业网上申报县市科学技术管理部门推荐专家审核现场验证公示公告认可。

Q:

省级重点实验室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A:

市科技局给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奖励50万元。

对通过复平的10万韩元的补偿。

Q:

申报条件有哪些?

A:

(1)实验室定位明确,科学问题提炼正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

(2)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基础,能在省内带动同类学科的发展。依托企业的重点实验室:要具备高科技企业资格,具备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企业研发ampd投资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或每年研发ampD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近3年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近3年累计专利许可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

(3)有高水平的研究团队,拥有至少30名以上的固定研究员。

(4)科研实验条件良好,人员和用房相对集中。实验室的用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明确的界限。科研仪器的总价值(成本值)在1000万韩元以上。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支持单位稳定支持实验室的工作,为经费、人才、运营等提供保障,近两年每年投入不足50万韩元的经费。

Q:

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A:

委托机关申请省科技厅对申请建设的机关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现场视察审查省科技厅作出认可答复。

Q:

市级重点实验室可以利用哪些优惠政策?

A:

市科技局给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10万元奖励。

Q:

申报条件有哪些?

A:

(1)研究方向明确,符合我市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能够解决我市高技术发展的关键技术和难点,重视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的结合。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科技发展有促进作用。

(2)科研能力强,在同一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科学实力,具有承担国家、省、地方各种科研任务的能力,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的基础,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结构合理的人

才队伍,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学风严谨,且具有成果转化经验的学术带头人和管理能力较强的领导班子,拥有足够的技术研究和服务人员的团队。

(4)在硬件条件上,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规范管理,能对社会开放使用。

(5)依托单位有比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资金匹配,应当为市重点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支撑。

Q:

申报流程是什么?

A:

网上申报→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公示公告→下文认定。

Q:

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A:

获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的企业,可优先申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

Q:

申报条件有哪些?

A:

(1)企方必须是在湖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方属于中小企业,具体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3)企方和校方具有3年以上合作,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机制,制度完善;

(4)中心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产学研结合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创新团队;

(5)校方有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

(6)企方投入中心运行及研发经费,近三年年投入不少于20万元。

(7)中心已将研发的科技成果进行了转化,并取得较好效益。

Q:

申报流程是什么?

A:

申请单位(以企方为主)填写《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申报书》→市、州科技局审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综合评审论证→公示公告→下达批复。

Q:

市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A:

市科技局对备案后考核通过的市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

Q:

申报条件有哪些?

A:

(1)申报单位应是在黄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依托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建立了研发机构,并正常运行2年以上;

(3)企业支付给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共建研发机构运行及研发经费,近两年累计不少于20万元;

(4)共建研发机构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研技术带头人,拥有产学研结合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创新团队;

(5)共建研发机构具有较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

Q:

申报流程是什么?

A:

校企业联合申请→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形式审查→网上公示→实地核查→发文备案。

4

科技奖励

Q:

政府对科技奖励哪些优惠政策?

A:

省政府

●对获得省级技术发明奖、省级科技进步奖和省级科技成果推广奖的项目所给予的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10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4万元。

●对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项目给予20万元奖励。

市政府

●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Q:

省级技术发明奖申报条件有哪些?

A:

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作出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组织。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经实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于三年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Q:

省级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有哪些?

A:

科技进步奖授予在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

(1)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并经过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2)从事标准、计量、质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自然资源调查、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防治以及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编著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取得重要成果,经过初中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3)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三年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Q:

省级科技成果推广奖申报条件有哪些?

A:

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授予将先进的自有科学技术成果,或依法将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科学技术成果大规模地推广应用于国民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事业,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公民、组织。

申报科技成果推广奖的项目应当于三年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Q: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申报条件有哪些?

A: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1)在我省注册且属中小型规模的企业,坚持推动本企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开发出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或者开发出技术含量高、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或者采用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及现代科学管理方式,显著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生产的产品成为名牌产品,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本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10%以上;

(3)重视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本企业上年度销售额的5%。

(4)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

(5)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Q:

科技奖励申报流程是什么?

A:

启动提名申报工作→网络提名→纸质材料受理→形式审查→公布受理项目→网络评审(初评)→公布初评结果并经济效益核查→会议评审(复评)→公布复评结果→异议处理→项目考察→审定复评结果省政府批准→授奖。

5

产学研合作

Q:

开展产学研合作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A:

省政府

对省内企业委托给在鄂高校的技术开发项目并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给高校研发费用的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市政府

对我市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就地转化的,按技术成果交易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Q:

申报条件有哪些?

A:

(1)技术开发合同甲方需是在湖北省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技术开发合同甲方)。

(2)技术开发合同乙方需为湖北省内具有正式办学资格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高校;

(3)企业与高校签订规范技术开发合同并已在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认定登记;

(4)企业当年度已按上述合同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且合同执行进展良好;

(5)企业与高校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Q:

申报流程是什么?

A:

企业网上申报→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省科技厅组织项目评审→公示公告→项目政策落实。

更多政策要点,

敬请持续关注。

来源 |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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