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天发布的温州监督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温银保监处罚决字[2022] 11号)显示,中城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分公司编制了虚假报告、报告、文件、资料。陈茵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温州银保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0条第1款、第171条,处罚中性保险温州中止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警告真音,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0条:违反本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停止受理新业务,或者责令吊销业务许可证。
(a)准备或提供虚假报告、报告、文件、资料;
(二)依法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批准或申报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1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机构,情节严重的,取消任职资格。
以下是原文。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