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税人,在计算增值税、会计税、或者企业汇兑时的年度应纳税收入时,应从再收入总额中减去免税收入的非应纳税收入。这里出现的免税和不征税收入有什么区别?财税处理一致吗?我该怎么申报?
后台发现,仍然有很多会计人员对两者分不清。今天,三哥将告诉你哪些是免税的,哪些是免税和财税处理!
什么是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对任何征税行为征收增值税,但不征收增值税,因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销售额。对于这种免征增值税的收入,属于优惠政策,但开具发票时要注明税率。
注意:
1)小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政策。
2)疫情期间征收率减少1%,不影响小乐趣。
免税优惠政策
财税[2009] 1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免税会计处理
综合两个例子,三哥带你轻松掌握免税财税处理。这是:
[例1]一家一般纳税人建设公司有在海外施工的A项目,2020年9月自主征收工程费人民币1000万元。
分析: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需要将1000万韩元的免税销售进行价格分离,确认“销售额税”1000-1.099%=82.57万韩元,然后免税将82.57万韩元计入“减税”科目,确认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银行存款1082.57
贷款:合同结算-价格结算1000韩元
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销项税82.57
借方:缴税-缴纳增值税-减税82.57
贷款:其他收入等82.57
这个项目是免税的。也就是说,国家向该公司收取的销售额免于销项税额,相应的进项税额应在转出和对外发行的发票的“税额”列中显示“* * *”。纳税申报时没有单独反映销项税额,因此税额没有单独反映,而是必须以直接价格税总额确认收入。这是:
借款:银行存款1082.57
贷款:合同结算-价格结算1082.57
注意:该公司的该项目属于免税业务,公司已征收或应收取的全部价格和价格外费用,借方应记入“银行存款”、“应收帐款”、“承包资产”等科目,贷方应记入“主营业务利润”、“合同结算”等科目,因此不需要反映免税额。
[例2]财税三型是小型公司,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缴纳。公司7月开票61500韩元,没有未开票收入。日记帐如下:
借方:应收帐款61500韩元
贷款:主要业务收入59708.74
缴纳税金——增值税1791.26
8月发票10300韩元,不含税收入10300-1.03=10000韩元,没有未开票收入。日记帐如下:
借方:应收帐款10300
贷款:主要业务收入10,000韩元
缴纳税金——增值税300
9月份开票为51500元,不含税收入为51500,1.03=50000,没有未开票收入。日记帐如下:
借方:应收帐款51500
贷款:主要业务收入5万韩元
缴纳税金——增值税1500
10月申报增值税时,收益为7-9月累计销售
59708.74 10000 50000=119708.74,小规模每季度申报不到30万韩元,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免除政策。因此,日记帐分录如下:
借方:应税——增值税3591.26
贷款:营业外收入3591.26
因此,三哥按如下方式填写了第三季度增值税申报单。
为什么又不征税?
目前,非税增值税项目主要是“未发生销售行为的非税项目”,包括预付卡销售和充值、自主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存款销售、申报的税额未开票补充等。
打开开票软件,发现税码列表中添加了以6开头的非税类别为616码、与资产重组相关的商品。
这种不征税收入不一定要记住,但能给大家塑造形象。此时,非课税收入发票共有16种。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财税[2012]27号
财税[2011]70号,财税[2008]1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2020年第9号
不征税会计处理
那么开具不征收的发票,我们该如何入账呢?三哥以代理进口免税货物的例子,给大家分析下。
【例3】财税三哥为代理进出口一般纳税人公司,2019年为一家科研机构代理进出口免税设备一台,该设备价值为100万元,代理手续费4万元。三哥的会计为科研机构开具100万元不征税的票,同时,增加一栏4万元的代理手续费,开票后收到104万元的货款,三哥的出纳收到款后直接给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1.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代收款项/货款-科研机构 100
应收货款-科研机构 4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 3.7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23
应付账款-代收货款-外商 100
2.收到科研机构款项
借:银行存款 104
贷:应收账款-代收款项/货款-科研机构 100
应收货款-科研机构 4
3.支付国外供应商款项
借:应付账款-代收款项/货款-外商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注意:应付账款在实际中都是双币挂账,这里不考虑汇差。
对于不征税收入,我们是不需要进行申报,即使你开了不征税的发票,也不需要申报的。
结合例3,财税三哥公司开具一张不征税100万元的发票,同时,开了一张4万元的普票,那么,在填写申报表时,指需要填写4万元的普票即可。如下:
有很多朋友有疑问,开了票不申报?增值税申报可以成功吗?
在此,三哥财税总发[2017]124号有规定:在设置比对规则的时候已经把不征税的销售额排除在外了。
简单来说就是,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所以,开了不征税发票不申报,是可以的。
以上是申报期,增值税免税和不征税的财税处理,用上的安排收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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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于会计头条,本文为财税刘三哥原创文章,作者:刘三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