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档案馆
关于2016年全省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语[2016] 44号
各市县档案局(馆)、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专业(部门)档案馆: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Joan Society函[2016]380号)的通知要求,目前与2016年全省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有关的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职称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业绩为核心,以品德、知识、能力为基本要素,以社会和行业内认可为标准,努力制定强调业绩、贡献和能力的职称评审方法。严格审查条件和范围,促进高素质档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使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二、相关政策规定
(一)职称外语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推免考试,成人社会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仁老保文号[2007]24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仁社发[2012]147号)
(二)专业技术资格审查。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位发生了变化,变更前后的职位属于不同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申报审查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转评需要提供转岗证明资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工作岗位变更的,可以在转岗一年后申请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转评一年后按规定申报上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在职年限可以加在一起。申报前评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同系列不同专业职称不得实行转评,直接申报上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除国家明确规定可以参加评价结合的专业外,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对兼任行政和事业单位职务的人,根据现行工资类别确定身份。各种学校从事档案教育工作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资料,严禁虚假行为。伪造学历、资历、获奖证书和各种资格证书的人一旦确认,将取消审查资格,取消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剽窃、论文抄袭、著作一经确认,除取消审查资格外,3年内不能再次申报。不是本专业论文、成果、激励项目的,不能作为本专业职称晋升的依据。论文发表时间以著作权业记载的日期为准,集体奖励计划需要提供个人参与程度的相关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警告、记录、过量、开除、行政处分的,在受到处分的年份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审查。受到警告、记录、大处分的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年限,从受到处分的第二年开始重新计算。专业技术人员被开除并受到保留处分的,申报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解除处分的第二年开始重新计算。
3.审查条件根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海南省档案局联合印发的第《关于印发海南省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暂行)的通知》号文件(琼人卢武保文号[2006] 61号),详情请访问海南省档案局(馆)网站(网站:)。
4.申报资料(注:申报研究馆员、副研究官员的同志请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参考文件信[2016]117号,按照该通知要求填写。)。
(1)符合条件申报的人需要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其中高级中级职务各一式三份,初级表格一式两份,审查表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在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时,应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审查专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约定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相关信息、证明不力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后果负责。”
(二)《业务自传》(注:申报馆员、副研究馆员需写2000-3000字)重点说明申报人在职后的工作绩效、学术水平、工作绩效等。高级,中级职称一式三份,初级职称一式两份。该资料由本人填写,经推荐机关人事部门审查后,必须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3)人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申报时必须携带原件,审查后必须立即退还)。免试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证书(申报时必须携带原件,审查后必须马上退款)。
(5)在职后,档案职业教育资格证及档案的继续教育复印件(申报时必须有原件,审查后必须立即退还)。
(6)职称证书复印件。
(七)现职后,空间有官方图书编号的公文全文或相关专著。现任以来,省部级以上报纸(包括全国公开发行、正式发行的编号)公开发表的文件全文或相关专业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必须有会议发言证明,必须有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申报时要有原件,审查后要立即退款。)
(8)年度评估登记表:申报过去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评估表复印件1份。申报中级近4年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审查表复印件1份;初级近3年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审查表复印件1份。
(9)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半身彩色照片2张。
五、提交资料的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单位加盖单位印章。
(2)申报人的相关资料必须由本部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情况报告。而且,要参考《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一栏
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三)著作需报送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内容复印件。论文需报送所载报纸、期刊或图书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复印件。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需出具报社、期刊社、出版社证明。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申报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及申报人所著章节
(四)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并分为“资格证书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依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推荐评审档案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不装订,放在全部申报材料最前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档案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用A4纸双面打印。
(五)材料规格、份数及报送时间须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凡不符合标准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六、申报时间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请在2016年9月20日前上报省档案局办公室,以便统一呈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请于2016年9月25日前报送省档案局办公室。
请各市县档案局和省直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单位。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材料准备齐全后,要认真填写《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呈报材料目录表》(见附件1),粘贴在材料袋上。
(二)填写推荐评审档案系列职务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2)。(注:申报中级、高级的人员一式9份,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三)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详情咨询请与省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5373082转8207 联系人:符赛转
(请双面打印)
海南省档案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