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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标标准值】地铁申报门槛计划将中西部多城市不符合新标准的提高3倍。

时间:2023-02-16 18:33:2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作者:卢炳阳

针对包头地铁停运事件,国家发改委对国务院2003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81号文》)进行了部分修改,其中申报地铁的城市,地方财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100亿元以上大幅增加到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从1000亿元以上大幅增加。情报相关人士最近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公开了上述内容。目前,上述内容正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建议。

上述人士表示,除了有轨电车外,其余铁路运输方式都应列入建设计划申报书。除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标准大幅提高外,申报地铁城市的城市常住人口和完工坡面客流规模单向高峰时间这两个指标分别为300万人以上和3万人以上,没有变化。

另一方面,申报轻轨的城市地方财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200亿韩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应在2000亿韩元以上。市内常住人口150万人以上,单向高峰时间1万人以上。申报地铁和轻轨的城市最近三年的政府债务率不能超过120%。

据有关人士透露,据《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目前,发改委表示,建设计划中的43个地铁、轻轨市中的30个、13个城市不符合新规定。其中南宁、呼和浩特、包头、昆明、西安、兰州、沈阳、哈尔滨、贵阳九个城市政府的负债率不相符。包头、兰州、洛阳、呼和浩特、南通、福州六个城市,城市居住人口不一致。一般预算内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不符的1个分别是太原和乌鲁木齐。

在13个城市中,有11个属于省会(首都),其中大部分位于中国中西部不发达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南通和福州湾市区的常住人口不符合排名。

这些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关于修改第81号案的意见稿于2017年底形成。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央对《关于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提出的指示,提出了修改81号文件的想法。2017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了多次专题会议和座谈会,征求各方专家意见,最终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初稿)》(以下简称“《意见》”)。这位人士强调,目前形成的文件只是草稿,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后,还会有小范围的修改。

随着地铁和单轨项目申报标准指标数据大幅提高,这些消息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解释说,2003-2016年全国CPI平均涨幅为2.8%,2016年经济数据为2003年的1.5倍。城市轨道交通单位建设费用约为10年前的1.3 ~ 1.8倍,根据这一估计,现阶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达到2003年的2 ~ 2.7倍。二、根据建设50公里左右、总投资200亿元、资本金比例为40%的项目规模,在城市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不超过5%的条件下,申报轻轨建设的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应达到220亿元左右。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严格规定债务风险的要求,将项目申报标准指标提高了3倍以上。

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科学性,该负责人表示,拟建地铁线路初期客运强度为每公里0.7万人,轻轨线路为0.4万人以上。对建设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员会要先与省级建设部一起进行初审,之后向国家提交建设计划,前后两轮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住建部一起审查、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这位人士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国家批准的计划原则上不能改变,必要的重大变化必须经过深入讨论和论证,落实计划调整批准程序。

关于投资规模,上述消息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原则上地铁建设费不得超过每公里6亿韩元,轻轨系统不得超过3.5亿韩元,有轨电车不得超过1亿韩元。同时,严禁使用各种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减轻财政负担,保证项目财务的可持续性,不再强调项目资本金比例,建设期间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

在新规定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严格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债务风险。这些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城市将通过PPP等方式严禁非法变相债务建设项目。对于详细规定,他表示,在上一年度政府负债率超过100%、120%的城市,项目的财政出资比例为60%、80%以上。债务率超过150%的城市要确保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同时不能再批准新开工项目。他强调说,上述项目除地铁和轻轨外,有轨电车也是这样执行的。

与此同时,此次修订案还增加了严苛的问责机制。该人士指出,要严肃负责违规批准、擅自开工项目、市政辅助工程、轨道电车、试验船等名义非法建设的地铁、轻轨项目。对严重违规城市要实施警告、禁止出入等处罚,停止建设。

2013年以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地铁项目批准权委托给地方政府,只掌握计划批准,降低城市轨道交通批准门槛后,越来越多的三四线城市涌入地铁建设潮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成为各地吸引投资的大宝。

据财新网报道,包头市地铁一期工程于2017年8月紧急停运。该项目所需资金达300多亿元,投资额较大,与包头市的财政收入能力不一致,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中央建议包头市在发展企业和改善民生等更紧迫的任务上进行更多投资。由于这一事件,连锁反应接连不断,最终导致国家发展改革委修改了81号文件。

包头市于2010年正式启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开展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轨道交通网络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和申报工作。2016年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下发《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根据计划,到2022年,1号线和2号线1期工程线总长42.1公里,项目

总投资为305.52亿元。其中资本金占40%,共122.21亿元。2016年,包头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71.2亿元,资本金就占了当年公共预算收入的45%。

本文源自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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