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明胶价格至少是工业用明胶的2倍以上,药用明胶价格为3.5倍以上,巨大的利差使滥用成为“潜规则”。不能说限制不严格,打击力度不大,但要消除这一顽疾,仍然缺乏科学、有效和系统的惩罚措施。
近日,辽宁省永久治市警方推出了7家有毒食品加工厂,缴获了3600公斤非法添加剂工业明胶。以每吨1.5万韩元购入的数百吨工业明胶被食用明胶袋或无标志的白色编织袋取代,价格提高到全国8省,数百个市、县、镇被波及,总金额近亿元人民币。(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出乎意料的是,这又将成为民意沸腾的公共安全事件。想象一下餐桌上的香肠、凉皮、皮革冻得臭气熏天,从满是苍蝇的黑色小窝里出来。工业用明胶,工业用大型盐化身“调味品”。
主人公也是制造毒胶囊事件的工业用明胶。此前媒体曝光过无数次,CFDA在全国进行过大规模整顿。但是执法权不集中,CFDA没有侦查权,请求公安部门协助,不断吵架,一段时间后又回来了。
7月26日,CFDA下令辽宁、吉林两地食药监局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宣布对监督人员失职负严厉责任,绝不容忍。
1屡禁不止,无一幸免
产业明胶不是第一次爆发安全事件。
2012年4月,CCTV 《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后,河北部分企业将皮革废弃物制成的工业明胶出售给浙江省绍兴新昌部分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检查结果显示,9家制药厂13家药品中使用的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其中基准值为90多倍。
2014年7月,浙江省宁海县食药监局查获了6箱工业用明胶制成的空胶囊成品(约44.2万粒)、102.9公斤空胶囊半成品。
2014年9月,另外浙江省宁海县当地检察院通报了非法生产“毒胶囊”的事件,犯罪嫌疑人在5个月内对外出售了9000万粒工业用明胶制成的“毒胶囊”。
2014年10月,山东济南警方查获500多万粒“毒胶囊”,犯罪嫌疑人在浙江新昌县被捕。此外,近百万粒重金属铬量超标的胶囊皮革销往重庆、黑龙江、内蒙古等10多个省市。
2016年6月,浙江省台州市又一起生产了铬超标胶囊销售,缴获了1.3亿粒胶囊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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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发现,几乎所有“毒胶囊”事件的背后都有工业明胶的影子。目前,产业明胶的滥用从药品领域扩散到食品领域,集中爆发。如果2012年酸奶和果冻添加产业明胶的事件曝光,那么此次不法商家将廉价产业明胶作为食用明胶销售的证据是确凿的。
2检测技术缺失成最大难题
明胶是生产胶囊的必备原料,按照《中国药典》规定,生产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必须至少符合食用明胶标准。早在2008年,工业明胶就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2012年“毒胶囊”事件发生后,药监部门将食用和药用明胶列为监管重点。
从产业明胶安全事件后的处罚结果来看,可以说国家对非法使用产业明胶的处罚并不严厉。除违法企业立案调查、取消《药品生产许可证》、查封生产线外,部分相关负责人和地方监管部门负责人也追究了刑事责任。以最高检察院主持的浙江新昌铬超标胶囊案为例,新昌县绍兴市药监系统多名领导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
然而,尽管遭到重拳攻击,巨大的商业利益仍然禁止非法使用工业明胶。
产业明胶按粘度划分,价格通常为每吨9000韩元,粘度6度左右的价格为每吨11000韩元,粘度7度左右的价格为每吨13000韩元,粘度每度增加2000韩元/吨。食用明胶价格至少是工业用明胶的2倍以上,药用明胶价格为3.5倍以上,这种价格差异当然会给非法商家带来巨大利润。
更重要的是,目前对工业明胶的检测技术仍然不完善。专家分析说,产业明胶等产业非食品添加剂经常存在指向性不明确的问题。工业用明胶本身就是溶于水的蛋白质,因此很难检测出来。
从
3药品食品双重危机,怎么办?
可以明显看出,自毒胶囊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动作频繁,试图纠正工业用明胶滥用的乱象,其中表现在对药用辅料的整顿上。
例如,2012年8月,国家食药监局发布了《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当时认为有效加强对明胶等药用辅料的管制,可以抑制毒胶囊混乱,但从后来频繁爆发的毒胶囊事件来看,该规定似乎没有产生预期总结的效果。同样,还有CFDA组织在2016年编写的《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2015版新药展将辅料列为胶囊中含有的铬量等多项指标单独列出和提炼的重要修订部分。但是这种方法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毒胶囊泛滥的问题。事实上,广泛用于药品生产的明胶从生产初期开始就按照产业标准制作。也就是说,如果不加强各部分的管制和检查,这就是药典的标志。
准再严也很难对工业明胶的非法使用具有控制力。CFDA官方曾表示,对于药用明胶的生产有严格规定,对生产企业从供应商审计、进货、验收、生产管理到出厂检验都有明确的要求。但正是在此基础上,工业明胶滥用现象仍然频繁出现,不禁让人发问:问题到底出现在了哪个环节?是对生产企业把关不严,还是市场监督力度太弱,亦或是检验技术跟不上?而对于那些私自生产的小作坊,又要如何才能做到有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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