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申报企业经常会问自己的多个产品是否可以根据系列化妆品进行申请,原因很简单。他们认为,一个多产品使用相同的门户,便于品牌管理和推广,更重要的是,如果几十个产品可以按照一个门户进行申请,岂不是大大节省了开支?那么,事实是这样吗?北京天健华城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登记册(www.z)的同学用这篇文章回答。
1,什么是系列化妆品?
早在2003年,卫生部就定义了系列化妆品,主要分为防晒类和非特殊类,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系列化妆品包括多色编号(颜色)系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多色编号(颜色)系列防晒化妆品、多向型(气味)系列化妆品、多色号(颜色)系列染色类化妆品和SPF、PFA或PA值不同的系列化妆品。
1.多色编号(颜色)系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除产品配方中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的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本配方成分含量(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系列名称相同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2.多色编号(颜色)系列防晒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不仅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的种类或含量不同,而且基本配方成分含量(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系列名称相同的防晒化妆品。
3.多香型(气味)系列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中香味的种类或含量不同、基础配方成分含量相同(香精调整部分除外)、其系列名称相同的化妆品。
4.多色编号(颜色)系列染色类化妆品是指除产品配方不同染发剂(色调调整部分)的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本配方成分含量(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系列名称相同的染色类化妆品。
5.SPF、PFA或PA值不同的系列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不仅防晒霜的种类或含量不同,而且基本配方成分含量(与防晒霜一起调整的部分除外)、种类相同、系列名称相同的防晒霜。
2系列化妆品行政许可怎么申请?
申请系列化妆品行政许可时,必须将同一系列化妆品申报为一组产品。产品的申报资料按有关规定提供。
三、化妆品系列测试方法?
多色系列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基本配方相同,在申请样品进行毒性检查时,可以同时向产品组申报。每份产品申报材料都应附有系列产品清单、基本配方和着色剂清单、提取检验产品清单。
多色系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毒理学安全检查、提取比例为30%,共计不到10个的10个提取检查应优先检查机器着色剂和/或着色剂含量高的产品。
多色系列防晒化妆品的基本配方相同,申请样品进行防晒功能(SPF、PFA或PA)检查时,可同时申报为产品组。每份产品申报材料都应附有系列产品清单、基本配方和着色剂清单、提取检验产品清单。
多色号系列防晒化妆品防晒功能检查,提取比例为20%,总共不到5个是5个。萃取检查时,应选择着色剂含量最低的产品(或没有着色剂基础配方的产品)进行检查。
4,如何管理系列化妆品授权号码或准备号码?
国家对批准或提交的系列化妆品发放相同的批准书或文件凭证,使用相同的批准文号或准备号,在这种批准书或文件凭证上设置附件页。批准书或文件凭证上只记载了其中一种产品的信息,而同一系列其他产品的中文名称、外语名称(进口化妆品)、批准(记录)日期、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则载于附件页。
系列产品行政许可,按下列情况办理:
(一)首次同时申请系列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发给符合要求的批准书或文件证明,使用相同的批准文号或准备号。
(二)系列产品已经批准或记载后,申请同一系列其他产品行政许可时,如有两个以上的批准书或文件证明,申请人应选择批准书面批准或记载的一个产品中的一个产品的批准书或准备书,或选择为同一系列其他产品的批准书或准备书。
案号。申报时应提交所选择产品的批件或备案凭证原件。符合要求的,由国家局换发申请人选择的已获批准的批件或备案凭证,新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在换发的批件或备案凭证附页中载明。(三)系列产品到期需要延续,有多个批件或备案凭证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其中一个产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作为同系列其他延续产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只有一个批件或备案凭证的,应提交延续产品的相关申报资料,符合要求的,由国家局换发新的批件或备案凭证,原批件或备案凭证同时注销。
(四)需对已获批准或备案的系列产品合并使用同一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申报时应提交所有需要合并产品的批件或备案凭证原件,并选择已批准或备案的其中一个产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作为合并后使用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国家局按申请人选择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发给新的批件或备案凭证,其他产品在新批件或备案凭证附页中载明。原批件或备案凭证同时注销。
系列产品未合并使用同一批件或备案凭证的,可在其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已注销批件或备案凭证的产品,在注销之日前生产的产品可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