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
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输到海外企业或海外仓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根据企业经营模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01
B2B直接出口
海关监管代码:“9710”
适用于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海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到海外企业。
02
出口海外仓库
海关监管代码:“9810”
适用于国内企业首先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到海外仓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然后从海外仓库送达海外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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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类型选择适当的方式向海关申报
四种规制类型的比较
B2B直接出口模式企业资格要求
参与国内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
包括: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委托的代理申报企业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包括:
自营平台
第三方平台
国内平台
海外平台
物流企业
在所在地海关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中检查相应的企业类型。
注册注册已处理。未选择企业类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了变更注册信息的申请。
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目录,物流企业应收到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经营许可证》。
海外仓库业务模式出口企业资格要求
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库业务的国内企业,必须在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以上。
出口海外仓库业务模式提交资料要求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企业申报程序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互联网海关’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系统和货物申报系统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并发送电子信息。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相关电子信息报遵循跨境运营商通关服务系统现有B2C接入渠道模式,新支持B2B出口申报信息导入。货物申报系统支持B2B出口申报单根据现有模式输入和导入。
单票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交涉/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证词、检查、不征税、不征税的边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可以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蒂普
次航班
利益
措施
市
01
促进登记
参与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的国内企业,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
业,依据海关企管部门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的企业类型。同时可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已办理注册登记未勾选企业类型的,可以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
02
通关便利
跨境电商B2B出口单票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企业可以报送申报清单,系统校验通过后自动推送至“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以申报清单的方式通关,无需汇总申报报关单。申报要素减少57项,让中小微出口企业申报更为便捷。
03
综试区简化申报
在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海关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9710、9810,不涉及出口退税的,可按照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在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海关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的,可将货物品名以总运单形式按“跨境电商商品一批”录入。
04
查验便利
针对跨境电商货物通关时效要求高的特点,现场海关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查验。
05
物流便利
B2B出口模式可以实现批量出货,解决了跨境电商企业必须在出口前单个打包并逐个黏贴面单的问题,降低了出口前人工操作和物流成本。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办理转关。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通关的,同样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时效更强、组合更优的方式运送货物。
06
退货便利
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1年内退运进境的,海关建立底账数据形式进行管理。
以上,海关从9710、9810对比,两种出口模式的企业资质,备案资料,申报流程,申报系统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有需要的卖家朋友们可根据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报关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