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4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其中包括煤炭、石化、焦化、煤化工、化工等8个行业,部分石化行业被列入2022年的良高产品目录。可以说,2022年的二高石化产品目录是在以前的二高产品目录的基础上广泛扩展的。
笔者认为“两高”项目是当前制约产业规模和建设事业发展的核心制约因素,也是实现“碳高峰”的最基本要求。此次广东省公布的“两高”名单是炼油及石油产品加工生产、煤制甲醇及烯烃生产、煤制乙二醇生产、PX、TDI、苯乙烯、乙二醇、聚丙烯、PVA、PTA等炼油及化学产业链的基础化工原料。
此外,广东省的两个高项目包括烧碱、苏打林、工业硫酸、黄磷、钛、炭黑、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对二甲苯、二苯甲烷二碳酸酯、乙二醇、乙烯酯
可以说,这次广东省的两个高项目正在不断扩大,涉及的范围更广,产品更多,对于广东省想推出化工产品的企业来说,增加了项目审批的难度。
表1 2高能耗和高排放产品
行业
高能和高排放产品或工艺
石化
炼油,乙烯
化工
烧碱、纯碱、工业硫酸、黄磷、钛、炭黑、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聚丙烯、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苯乙烯、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乙二醇、乙烯基
表2广东省“二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版)
根据 广东省公布的2022年“阳高”化工项目,可以分析以下结论。
第一,广东省炼油产业的规模已经有限
此次公布的2022两高项目中,广东省关于原油加工及石油产品制造的二高项目中包括炼油工业在二高项目中,新炼油企业在广东也将受到二高政策的限制。广东省炼油工业今后不会有新的项目批准,可以说广东省炼油工业的整体水平将得到控制。
据笔者统计,截至2022年9月,广东省已投入营地的原油一次性加工能力为8800万吨/年,长期停车限制的炼油能力为1360万吨/年,今后炼油企业为2000万吨/年,总炼油能力为10800万吨/年。此次2022年扬高项目公布后,广东省原油的第一次加工能力最终设定在1.808亿吨/年的水平,不会再增加。
第二,支持广东省碳峰实施方案。
笔者了解到,全国各省为了实现“碳峰”,陆续出台了有关省纬度的碳峰实施方案,已经公布了《碳达峰实施方案》多个省,其中包括宁夏、海南、吉林、浙江、江苏、上海、河北、陕西、山西。但是,截至2022年9月,广东省仍未公布省纬度的碳峰实施方案细则。
各省的碳峰实施方案主要以“非化石能源比重”、“原油一次性加工能力设置”、“二高项目限制要求”等纬度为中心,对今后2025年和2030年要达到的水平有明确的限制。但是其中只有吉林省的原油一次性加工能力为1075万吨/年,其他省没有明确规定炼油一次性加工能力水平。
这也表明,今后各省原油一次性加工能力对包括广东省在内的炼油规模水平的变动可能性仍然存在。这次广东省发布的2022良高产品仅限于新建炼油能力,但对炼油技术及炼油节能改造提出了明确的方向。
因此,广东省2022年的阳高项目很可能是广东省为公布《碳达峰实施方案》而首先公布的“先行政策”。
第三,可能会有3台小型装置淘汰更换大型装置改造升级
据笔者统计,广东目前仍有500万吨/年规模以下的3套装置,分别为60万吨/年、100万吨/年和220万吨/年。这三套炼油设备目前都以生产沥青及基础油品为主,属于中小型炼油设备。
如果按照山东地炼淘汰落后产能的潜在约束要求,这几套装置都有可能因规模较小而被淘汰或置换,但是,目前广东省没有明确的政策发布。广东省两高项目限制炼油工业发展,那么新增炼油项目将会受到较大限制,如果炼油规模受到限制,整体化工行业规模也将受到明显的限制。
笔者认为,在碳达峰实施细则未发布的前提下,炼油工业规模可能存在一定波动。不排除广东省炼油设备通过技术改造,从而实现广东省炼油总体规模的进一步提升,以及通过对于中小规模炼油装置的淘汰,置换大型石化企业的老旧设备升级改造可能性。
其四,同质化的化工产品将基本无法得到政策支持
笔者从2022年两高项目中可以看到,其中乙二醇、PX、PTA、PVC、乙烯、PP这些产品都被列入了两高项目中,这些产品都是炼化一体化项目的下游产业链延伸产品,也是基础化学品或大宗化学品。这些产品被列入其中,相当于降低了广东省发展炼化一体化的可行性,从而限制了大型化工项目审批的可行性。
在化工行业中,炼化一体化是被称为化工行业发展中最具竞争力的发展模式,也是化工行业中最具规模、最具盈利能力和重资产的发展模式。炼化一体化下游配套的化工产品众多,产业链延伸方向众多,后续发展的可行性也众多。
本次广东省将基础化学品和大宗化学品列入两高项目,一方面是增加了新项目审批的门槛,另一方面也基本堵住了广东省发展炼化一体化的道路。未来广东省化工产业,将会主要围绕精细化产品、新材料及小型化化工产业为主,而同质化和大型化的化工项目,将基本不会出现新增项目。
文章转载自:化工平头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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