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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申报怎么写】申请将从4月20日开始,与移动子女一起在东部新区上学。请调查此信息

时间:2023-02-16 00:34: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四川日报-川官新闻

天官新闻记者郑文元。

2月27日,记者在成都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发布了成都东部新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成都东部新区就业者、本市行政区域间就业者入学子女的相关办法。

根据《通知》,每年的申请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第二类流动子女可以由成都东部新区户籍外的儿童少年申请进入成都东部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户籍因成都东部新区规划项目,省镇(街道)出租(购买)住房人员子女申请进入居住地。

第一类申报需要申请人在有效期内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在有效期内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居住镇(街道)雇主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居住镇(街道)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包括含税或免征相关证件);申请年5月1日至12个月,在成都东部新区连续居住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登记证等)。追溯到当年5月1日至12个月,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多,申请入学的月份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第二类申报需要申请人提供重大项目拆迁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镇(街道)审查印章。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其子女具有相同户籍的户口簿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申请人居住证明(如不动产登记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等)。

此外,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参照市教育局、公安局、住房建设局《关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响新建楼盘未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 35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公安部出具相应证明后,由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完成。

第一类申请人登录“成都市农民工子女学校服务管理平台”,根据需要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不能在线操作。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的村庄(街道)、学区教育监督室初审、上传资料等。第二类申请书采用现场审查资料,申请人在4月30日前向居住地所在学区教育监督室初审提交了相关资料,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在终审通过后统筹安排了学位。

这篇文章来自[四川日报-天官新闻],只有代表作者的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公开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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