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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公租房申报】公租房怎么申请?可以借一辈子吗?

时间:2023-02-15 20:57:1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公共租赁住房的全称是指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其他方式安排住房来源,专门用于中等收入人群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能住多久是人们更关心的问题。

原则上,公共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但只要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每5年续签一次合同。因此,理论上,公租房也可以继续租赁。只要满足转租条件就可以了。租赁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请人的资格。经过审查,批准符合条件的,批准续借,签订续借合同。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承租人,租赁期限届满时,应当退还公租房。不退租的承租人、公共租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他委托的经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退出公共租赁房屋。

法律基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8条

公共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

租赁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请人的资格。经过审查,批准符合条件的,批准续借,签订续借合同。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承租人,租赁期限届满时,应当退还公租房。不退租的承租人、公共租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他委托的经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退出公共租赁房屋。

公共租赁申请程序

一、申请:属于当地居民的人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住委员会申报,其他人员必须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住委员会申报。向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新就业者或劳动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表。

三、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四、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地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和登记。申报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地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内容和资料。

5.初审: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初审后在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没有公示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进行上报。

六、复审:区管委员会、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进行复审意见后报告。

第七、终审:市建设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审符合条件,被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列入公示、公示期间1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最终审合格后,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列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等待征税。

转向:法律智囊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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