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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申报专员】广州继续增加节能车辆增加指标!放宽外地户籍人员节能车辆增加指数申请条件

时间:2023-02-14 20:14: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广州市在2023年上半年继续增加节能车辆增容指数构成限额,放宽节能车辆增容指数申请条件。

2023年1月8日,广州市交通局发布《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2023年上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的通告》,明确将在2023年上半年追加增加3万辆节能车辆增额指标配额,暂时取消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辆增额指标的劳动者社会医疗保险条件。

据悉,广州市此前多次提出了增加追加增加指标配额、申请临时缓解的条件等。据悉,此次调整节能汽车增量指标配额和申请条件,将继续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汽车消费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据悉,这反映了促进车辆节能减排、引导市民购买节能环保车辆的政策导向。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年度通用增量指标分配限额为12万个(每月1万个),其中节能车辆增加指标为1.2万个,通用车辆增加指标为10.8万个,新能源车辆指标不包括在增量指标管理之内,可以直接配置,没有晃动,没有竞标。上述公告实施后,2023年上半年节能车增加指标增加到3.6万个,即每月6000个。

根据上述公告,此次追加增加指标将从2023年1月至6月按月平均分配,单位和个人的构成比例为1:9,特别是市指标管理机关纳入每月增加指标构成计划,按月实施。本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节能车辆指标都由下月的个人节能车辆指标组成。另一方面,继续放宽节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参加2023年1月至6月个人节能车增量指标减号的,暂时取消有关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要求。

转向:@广州交通

资料来源:广州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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