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严格申报管理】实名注册销售!厦门公安等部门发布了加强无人机等飞机安全管理的公告

时间:2023-02-14 15:15:4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厦门公安

3个部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厦门市公安局

中国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厦门气象局

关于加强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飞机安全管理的公告。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厦门空域秩序,根据《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飞机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销售实名登记。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飞机销售者应记录购买者姓名(姓名)、联系方式、民用无人驾驶飞机产品的名称、型号、序列号等相关信息,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并告知购买者使用规定和说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人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后,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登记。

二、事先批准的报告。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飞机起飞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要求,必须事先向飞行管制部门申报飞行空域和计划,需要办理其他飞行手续的要依法办理。经批准同意后,在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站、商场、体育场、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公共聚会、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场所使用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飞机的,应在起飞前24小时通过《厦门百姓》应用无人驾驶飞机。

第三,遵守飞行路线。严格按照申报路线和范围飞行,严禁在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上空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及其相关保护要求的通告》划定的禁飞区飞行。

第四,严重的法律责任。未经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擅自飞行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起飞前24小时未报告起飞位置和飞行范围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予以警告。情况严重的话,对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部队处以5000元罚款。扰乱公共秩序、非法破解无人机安全控制信息系统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与犯罪有关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公安局

中国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厦门气象局

2022年9月20日

  • 相关阅读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