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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荣誉说明】贵州可以编制30年农村教师申报荣誉证书。

时间:2023-02-14 14:43:1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提高农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宣传农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从2016年开始组织颁发《农村学校任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县以下(县城所在地除外)乡镇和村学校的教职年限累计30年后的正式编教师可以申报。

“乡村学校30年教授教师荣誉证书”在县以下(县城所在地除外)乡镇和村学校的教学年限累计的30年内正式授予编校教师。工作和退休的教师都包括在发放范围内,2015年12月31日之前死亡的人将不再发放。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30年的学校管理干部符合条件也包括在发放范围内。

教职年限是指县以下(县城所在地除外)乡镇和村学校从事教育教育工作的累计周年数。其中间歇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前后教职时间合并计算。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留级到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师在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育,其学习时间可以计算为教团年限。退休教师的任教年限计算到退休年年月为止。

荣誉证书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以两份的名义共同颁发。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2016年6月30日前将通过审查的人员的相关表格提交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申报程序

各级学校将对本校教师进行彻底调查,将符合颁发荣誉证书条件的教师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组织教师提交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专人对申报人本人档案进行一一审查,并在县级主要媒体(网站或报纸)上公布合格者名单,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州)级教育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查。市(州)级部门审查通过后,向省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交《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和《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相关表格可在省教育厅政务网的教师工作处网站下载。(记者沈时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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