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企业注销有多难,——监督组暗访了企业注销手续
新华社记者张川
由于创业失败,李老师的公司2008年停业后,营业执照被吊销。两年多前,公司被取消时,复杂性超出了他的想象。“公司情况很简单,不涉及纠纷和债务,但在其他办事窗口跑了5次,但还是做不到,真的无法承受。”说了。“李老师说:“到目前为止,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登录互联网,直接影响了个人信用和以后的商业活动。”
两年多了,取消企业有那么难吗?13日下午,国务院第三监督组陪同李老师现场处理企业注销手续的情况进行了暗访监督。
资料很多:公司注销程序中增加了前提条件
监督组随李老师首先到达了位于东北王南路的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了“内自由汉工程取消登记程序和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根据清单,李老师首先要准备《清算组登记提交资料》,然后到大厅网上咨询处预约,先进行清算组登记,然后准备《注销登记提交资料》,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至少要跑到工商业窗口两次。总提交资料至少有11个以上,部分资料不能自己准备,要找相关部门处理。
这证明了监察组此前在市场监督总局相关核查和相关法规中发现的问题。也就是说,现行公司取消程序没有严格执行公司法规定,增加了取消企业的前提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188条,公司注销只要向登记机关提供1份清算报告就可以公告公司终止。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相比增加到5件,增加了注销登记申请书、决议决定或判决文件、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根据最后一项的“其他文件”,工商部门还添加了许可委托书、清算报告确认文件、税务清税证明、清算组申报通知书、刊登公告的报纸样本等。企业要在银行、工商、税务、人事、海关等之间来回奔波。
“断桥”:税收注销不能“通关”。
为了处理工商窗口提交的“国家、地方税取消证明”,监察组带着李老师来到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李老师的公司2008年停业和人员调动,从2009年开始不再报税。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该老师,由于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公司目前是非正常家庭,如果要取消税务登记,首先要转为正常人。
消除异常不是通关项目。“要去你的主管税务处接受行政处罚,补充申报,完成申报,解除不正常。”工作人员建议先去原地方税务主管处理。
李老师开车去了位于沙溪清路的海淀区地税局科学技术院税务所。但是科学公园税务所的负责人说:“罚款在大厅里已经成为正常人了,我们将再次处理注销。”
李老师还去了附近的中关村,跑到税务服务区,工作人员告诉他,公司的国税地税账户都是“不正常的”,国税地税机关合并,目前行政处罚只处罚一次,但申报、不正常解除、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仍然需要在国税、地税窗口分别处理。
在单独处理的过程中,每个业务都设置在不同的窗口,每个不同的窗口都需要重新编号。根据李老师的要求,工作人员绘制了处理的详细程序和窗口作为示意图,供李老师参考。李老师想咨询大厅的地方税窗口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辛苦了一下午,跑了三个地方,程序终于明确了,具体工作还没有开始。”李老师感慨说,与两年多前相比,窗口服务态度好多了,但似乎变得更加复杂了。
困难的事情处理:手续繁杂,产生了很多中间人
除了资料多、跑腿多外,处理抵消有困难的地方在于很多部分的处理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处理过程经常“外壳”。
以税收“非正常解除”过程的补充申报过程为例,李老师从2009年开始,需要补发近10年的纳税申报和相关资料,根据不同的纳税申报周期,需要补发。
“公司从10年前开始就没有经营活动,这种补充申报需要时间,即使不费力地说,也没有太大意义。”李老师告诉调查组,这种情况在周围创业者中并不少见。
取消程序的繁杂为中介机构提供了成长空间。调查组在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陪李老师办理业务期间,不时搭讪,询问是否需要代理。调查组了解到,对于比较简单的公司注册业务,多数中介提供免费代理,而取消代理的程序是收费项目,大多数中介“定价”超过1万韩元。
监督组认为,企业注销过程增加了先决条件,增加了处理时间,取消税务在“一网通事务所”、保税程序、清税程序等环节设置上存在不合理之处,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负担。监督小组认为,市场监督总局应清理取消企业的法规和部门规定,严格执行公司法要求,并向国务院修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将企业注销简化为“一份文件,一次处理”。
这篇文章源于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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