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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了】工作上申报上海对部队有什么影响?

时间:2023-02-14 10:58:4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前言】部分企业之所以不愿意举报工伤事故,是因为如果员工工伤按等级划分,企业要承担不少费用,如果该员工辞职,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残疾补贴和就业补贴。如果是大企业,经常发生工伤事故也对企业本身的形象有一定的影响。

工伤举报对机关有什么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基本上是钱方面的问题。确认工伤后,部分医疗费将支付工伤保险。但是一旦定了等级,企业就要承担不少费用。一旦定级,员工将有一段时间的停工带薪期,在停工带薪期间,单位不能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员工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由相关雇主按月支付,对于不能生活的工伤,停工带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相关部门负责。

另一方面,工伤5级、6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解除劳动关系,工伤等级为7 ~ 10级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合同到期,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就业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一次性残疾人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费用对公司来说都是比较大的支出。

当然,举报工伤后,如果不是工伤,对公司没有任何影响。

员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确认为诊断、职业病的,有关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被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调整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2.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可以在工伤工作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调整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工伤认定事项,并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符合本条例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相关用人单位承担。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查要求调查事故伤害,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纠纷的评价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不再进行调查验证。

职工或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要承担证明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或直系亲属及其职工所在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员和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应避免。

注:工伤评估申请必须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部门提出,如果该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提出,工作人员本人和亲属也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但是要注意期限。超过一年的话,相关部门也不会再处理了。届时,再次收取相应的工伤补偿治疗费等费用将会很麻烦。

什么情况属于工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事故受到损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单位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截止性工作,在事故中受到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况。

(四)患有职业病的人;

(5)因工程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受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况。

劳动者应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a)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

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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