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资标准
对进行版权(版权)登记的每个项目,不超过注册费和代理费用总额,最多给予2500韩元的奖励。每个单位每年的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韩元。
二、申报条件
1.前一年收到国家、省版权局登记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或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企业事业单位是申报主体。
2.各企业每年该补助金的总额最多不超过10万韩元。
三、申报材料
1、《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资助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今年上个月的会计报表;
5.税务机关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日季度末的完税证明。
6、著作权(版权)登记证明复印件;
7、报名费、代理手续费发票复印件。
8、其他配件。
四、申请时间
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