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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创新申报】创新创业领导者们向东莞颁发100万美元,并迅速申报!(包括指南)

时间:2023-02-14 00:59:0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3月16日,记者获悉,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汇聚国内外高级人才,为建设“湾区城市、质量东莞”提供智力支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东莞市将从国内外引进第十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合格人才从今天起可申报。东莞市将给予这些创新创业领导者百万级的启动和奖励经费。

将引进20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领导者,从今天起至2020年4月30日申报。

申报人必须具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行业前列,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资格和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如果确定项目赞助的创新创业领导者,在签署相关协议后,将相应地给予支持和支持。

创新创业资金。对东莞市引进的创新军队人才给予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其中领导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工作后首次支付50%,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后支付其余50%。

创业创业资金。对东莞市引进的创业领导人才给予200万元创业创业资金支持,其中首次支付50%,等待项目实施一年,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收专家,支付剩余的50%。

创新奖励金。项目实施期满后,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收专家后,根据销售额和税收、促进技术创新、行业主导、技术项目成果等目标的实现情况,最高发放100万元的创新奖励金。创新军队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并在引进后6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工作。如果已经签订正式雇用合同,则必须在申报日提交之日起2周年内。引进后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从国外引进的每年加班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此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科研技术成果对解决东莞市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项目技术攻关和工艺操作难题具有重要作用,具有明显的利益前景。

2.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和学者,或对某个专业(领域)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其科研成果位于本行业(领域)学术的前沿,在业界内得到高度认可。

3.是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可以产生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4.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善于经营管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创业领导者具有国内外自主创业或合作创业的成功经验,研发amp要有主持d成果、成功实施产业化的经验。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研发amp在d机关中担任高级职务,经营管理能力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办的项目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方向,与本人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的核心技术成果和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填补国内空白。

3.技术研发公司;拥有d、生产管理、市长/市场开发等方面的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

4.项目R & ampd、拥有转化成果所需的部分资金,作为企业第一大股东、领导者的自然人,直接企业股票总额不低于30%。

5.提议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在被确定为资金支持对象后6个月内注册法人。创办企业的人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企业的实际资金在300万元以上。

申报程序

(a)在线注册。合格的申报人和申报机构从今天起可以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站:),也可以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站:)链接登录系统,分别注册个人账户和单位账号。

(b)在线申报(从今天到4月30日)。申报人必须以个人账户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东莞市引进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或《东莞市引进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资料,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申报机构审查。

(三)对申报单位的审计(5月7日前)。申报机关在线审查申报资料后,根据系统要求提交归口镇(街道、校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分局”)。没有在东莞市设立企业的创业领导可以通过系统直接向想落地申报资料的镇(街道、校园)分局提交。

(四)村(街道、公园)支行审计(5月12日前)。申报机关审查申报资料,在线提交归口镇(街道、校园)分局后,分局将在系统中审查申报资料。

(e)对监督机构的审计(5月29日之前)。镇(街道、校园)分局审查通过后,监理机关将在系统中审查申报资料。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6月7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局”)通过系统审查申报资料。可通过审计印制的装订申报材料;未通过审查的申报资料和审查意见将在网上返还给申报人。

(7)提交纸质申报资料(6月12日之前)。通过时局在线审查的申报者

,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携相关附件材料原件提交至各镇(街道、园区)分局。各分局审查纸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并核验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原件核验后交还申报人)后,加盖分局公章并统一送至市局。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一式10份,合并编写目录,双面复印,胶装成册,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其中,附件材料应包括:

1. 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 国内外任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

3. 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主要成果,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荣誉与奖励证书;

4. 营业执照、股权构成、公司业绩和近两年财务报表等企业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电子版为PDF格式,《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

监理机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69-22113208

市局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69-22836652

其它联系方式

咨询QQ群号:1076405312

附分局联系方式:

【记者】龚名扬

【通讯员】蒋周

【作者】 龚名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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