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7月24日7月24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上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同意蓬莱港港口4个新建泊位开通的批准书。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港检查机关验收,位于蓬莱港开放范围内的烟台港蓬莱港2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8 #泊位)和蓬莱中百京线路业有限公司(3 #、6 #、7 #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
附上全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对蓬莱港口岸4个新建泊位的开通进行批准。
老贞子[2018] 145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蓬莱港口岸新增涉外作业点对外启用验收的请示》(联政出示[2017] 46号)收到了。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港检查机关验收,位于蓬莱港开放范围内的烟台港蓬莱港2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8#泊位)和蓬莱中百京线路业有限公司(3#、6#、7#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
山东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此次公开发表)
参考: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青岛海关、山东海事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交通厅。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