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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清单申报】如何防范资产损失申报风险

时间:2023-02-13 19:29:3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作为企业所得税的高风险事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具有类别多、情况复杂的特点,加强对资产损失的后续管理,规范企业资产损失扣除行为,对于防范所得税风险至关重要。在应对资产损失风险方面,检查员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资产损失申报类型是否正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发生6种情况的资产损失应根据清单申报。采用目录申报方式的损失主要是企业正常和一般的损失、损失,如库存的正常损失、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清算损失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的规定,商业零售企业单一损失500万韩元以下的正常损失,应根据清单申报。清单申报以外的损失或者企业不能准确确定资产损失类型的损失的,应当采取特别申报形式,特别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的不正常损失。

此外,核查人员应正确填写企业申报的资产损失类别是否正确,企业申报资产损失时是否正确区分清单申报和特别申报类型,是否在年度纳税申报单《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0)清单上申报资产损失,并正确填写特别申报资产损失栏。实务中,部分企业因不良损失要求的证据资料相对较广,故应根据债权(预付)不良损失申报故意扣除债权性投资损失,这要求企业修改资产损失类别,并补充相关证据资料。

资产损失申报资料齐全吗?

核查人员应审查企业是否根据需要提交了相关证据资料,申报的证据资料是否与企业年度纳税申报单上的资产损失相关申报数据相一致,必要时可以要求企业合作提供需要保留的证据资料辅助验证。对于损失额较大的证据材料,审查文件是否包含必要的专业技术评估意见或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发布的特别报告。

资产损失扣除年度是否正确?

实际资产损失实际发生,会计中已进行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上一年发生了未扣除的事情,追溯到损失发生的年度扣除。追报确认期限不能超过5年。法定资产损失,其资产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会计上进行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前一年发生了未扣除的事情,在申报年度被扣除。

例如,A公司在2016年发生原材料报废损失,企业在2016年享有某种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以更换财务人员、当年未进行会计处理为由,2017年企业恢复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后才进行会计处理,并申报该资产损失在2017年扣除。a公司原材料处置资产损失是实际处置、转让资产发生造成的实际资产损失,准确的扣除年度应为2016年。

提示:核查人员应警惕企业的类似不符合规定的税收计划行为,企业的会计处理必须符合财务制度,不能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为目的人为调整税收。

确认资产损失金额是否正确?

资产损失金额判断的准确性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申报与扣除的资产损失税金计算基础相关的证据资料是否明确准确。以股权投资损失为例,企业在确认股权投资计税基础时,是否可以提供企业股权投资的合同、协议或章程及会计资料等相关证据资料。

第二,资产损失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调整了税会差异,调整金额是否正确,与资产处置有关的资产处置价格是否包括企业因资产处置而收到的补充合同支付价格、其他形式的价格对比等经济利益流入?与责任赔偿收入相关的情况下,是否获得对相关所有者的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是否在计算损失额时扣除。

其他关切事项

就增值税而言,审计人员在增值税规定中应注意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发霉变质等异常损失,企业是否进行了增值税购回转出,这部分购回转出部分可与损失一起在按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部分企业有时将资产损坏损失与税法规定的资产损失概念混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不能税前扣除。除证券、保险、金融、期货和中小信用担保机构等高风险特殊行业的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外,企业不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征收《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第33行《资产减值准备金》。

如果企业在以后的年度处置减额准备资产,以前提出的减额准备资金将作为资产损失的一部分,允许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0)中进行税务调整。例如,B公司处置了一台因设备老化而淘汰的旧机器,设备成本20万韩元,折旧10万韩元(税法和会计折旧年限和方法一致),减员2万韩元,处置了该机器设备,获得了价格3万韩元。该设备的账面价值=原值20-累计折旧10-减额准备金2=8(万元),税基=原值20-累计折旧10=10(万元),会计的处置净亏损=账面价值8-处置收入3=5处置收入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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