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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申报天数】今年春节假期不会导致2月的纳税申报期间“顺延7天”

时间:2023-02-13 08:29:3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金阳网新闻记者严丽梅、通讯员邢晓华、Kuang Sumin报道说,春节假期结束后,迎来了广大纳税人逢节日处理各种纳税申报事项的日子,广东省地方税务部门尤其对广大纳税人来说,由于2017年春节是月假,2月只有2天,所以没有2月的纳税申报期。

据悉,广东省地税部门的纳税申报期限在月底后15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收税法》和本细则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息日,休息日到期的第二天为期限的最后一天。期限内连续三天以上有法定休息日,按休息日顺延。

2017年春节长假期间为“1月27日至2月2日共7天”的1月5日、2月2日,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以自然年、自然月计算,2月纳税申报期间没有“3天以上法定节假日”的情况下,2月有纳税申报期间。

因此,需要按月申报增值税及附加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需要按月申报的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代扣等税金的纳税人,要特别注意2月份申报期间不能顺利延期的情况。

2月6日记者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节后广东省地税系统运营税收服务厅确保窗口单位税收服务业务正常有序地开展,为纳税人及时提供优质税收服务。据统计,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全省共开放1852个服务窗口,全天共处理28151项业务,服务纳税人6980人。12366热线全天共有1741条,连接率为98%。目前,全省各地税务服务大厅秩序良好,各项业务已全面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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