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1日宁波舟山港龙门倒塌,集装箱撞在地上,拖车被压死的事故大家都没有忘记吧。事故原因是集装箱超重。
最近“集装箱超重”又成为严重话题。
船舶公司马士基通知申报VGM实施控制!虚报对USD300/自然盒子的罚款!7月1日实施!
交通部VGM的新规定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集装箱超重不能装运,违者将被罚款或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海上运输安全,马斯基将进一步加强对实际货物重量和VGM申报等信息的控制。马斯基发出通知:VGM误报,隐瞒申报收取300美元/自然箱。此费用的触发条件将于2020年7月1日(运费开始日)更新如下:
VGM错误报告成本触发条件更新通知
费用名称:箱子重错报告费用
手续费大象:箱子重新确认申报人
费用触发条件: (以下3,4,5个附加条件)
(1)实际货物重量超过集装箱批准装载重量(Payload)。
(2)申报的VGM与实际重量的绝对误差超过5%或1吨(以小尺为触发条件)。
(3)申报的VGM超过容器的最大操作总质量(MaxGross)。
(4)将申报的VGM和提单补充材料的货物重量与装载的集装箱皮革重量之和进行比较,绝对误差超过5吨。
(5)申报的VGM小于集装箱皮肤重量。
费用:USD300/自然舰
也有权就VGM误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马斯基再次请在相关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尽快提供VGM信息,并确保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
交通部VGM的新规定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集装箱超重不能装运,违者将被罚款或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公告,《规则》新的第47条规定了托运人和承运人在对船舶进行国际运输的集装箱进行重量验证期间的义务,要求承运人在运输船舶之前验证集装箱重量。承运人不能获得验证信息,也不能装运超过最大运营总质量的集装箱。
首先,明确了集装箱重量验证要求。
装运人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必须验证集装箱重量,承运人不能获取验证信息或装载超过最大运营总质量的集装箱。
需要确认重量的集装箱才能上船。
二是明确重量验证方法和容差范围。
规定委托人的验证重量和实际误差不能超过5%,最大误差不能超过1吨。
超过的话,海事机关将处以1000韩元以上3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明确了集装箱超过最大运营总质量和大误差的法律责任。
集装箱超过最大运营总质量或验证重量和实际重量误差较大时,对船舶、码头设施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为此,《规则》为这些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并说明了最大运营总质量。
什么是VGM?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集装箱重量验证新法规(VGM)。集装箱超重会对港口、码头、船舶安全等造成什么样的安全风险,VGM有什么规则?(仅供参考,以船舶公司和码头的实际要求为准)
什么是VGM?还有那些具体规则吗?
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消息称,将实施关于出口集装箱重量检查(VGM)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协议)相关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除非提单的托运人向海运承运人和/或码头代表提供集装箱重量,否则将从2016年7月1日起提出要求。其宗旨是确认集装箱总重的要求,是对安全的承诺。集装箱总重的误报对境内、外部人员、内陆和海上货物、设备都有危险,正在引发事故,集装箱总重(VGM)验证规定旨在减少隐患。
新规则明确规定:
1.托运人需要负责提供集装箱重量2.有两种获准的称重方式来断定集装箱重量
3.码头操作者有义务确保有核实重量的集装箱才能登船
由此可见新规定对于提升海上安全和确保货品、集装箱以及整个供应链中集装箱运输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减低危险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新的规定,在船舶装载前,托运人应负责向海运承运人或码头代表提供载货每个集装箱的查核总重量。但新规中指定的托运人是谁呢?托运人应该是一个法人实体。
1.是指在海运提单或者海运单以及相关的运输文件上的托运人
2.是指与航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或者代表。因此不管是否代表第三方或其他,托运人都将负责提供载货集装箱重量查核,所以必需了解新规定。
3.不管是否通过公司官网或者EDI系统中上传过此类文件,托运人都需要在装运指示中提供集装箱的载货重量核查。
4.托运人需要将VGM计划到装运周期中
5.托运人需要在供应链每个环节(货代、卡车司机、码头和航运公司)之间建立一个整合量重服务的流程。
6.由于托运人是提供VGM的法定负责人,需要计算负责这项规定的潜在成本。
7.托运人需要了解可能涉及到的地方法规和相关的处罚规定。
8.如果托运人没有按时向承运人以及码头代表提供VGM信息,承运人以及码头代表有权拒绝装运。
对托运人的影响
1、谁有责任提交VGM信息?
海运提单上的“托运人”是负责提供VGM给承运人的一方。每一个集装箱都需要在VGM截止期限提交VGM才能装载到船上。在VGM截止期限前不能提交VGM,集装箱不能装船。
2、VGM是否会显示在提单上?
不会
3、VGM是否对散装货物有要求?
不会
由于新规定的实施,码头有责任确保在最终确定装船计划之前拥有每个订舱的完整VGM信息。
码头会收到托运人或海运承运人发送的VGM信息,因此需要具备接收EDI的设施或其他系统设备,确保信息能够及时进入系统。如果VGM信息是在港口监管下完成提交,码头则需要将信息发送给承运人。
关于VGM的几个问答
(一)VGM的由来?
国际海事组织(IMO)为了增加海上安全,减少载货集装箱因超重而引起的运输风险。适用于全球海上运输范围。因为超重导致的海运事故!
(二)VGM生效日?
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三)什么是出口载货集装箱重量?
“出口载货集装箱重量” = 货物重量(Gross weight)+货物外包装重量(含托盘、纸箱、加固材料等)+集装箱的空箱重量(箱体上标识皮重) 出口载货集装箱重量是货物重量、货物外包装重量(含托盘、纸箱、加固材料等)和集装箱的空箱重量(箱体上标识皮重)的总和。
(四)由谁来提交VGM信息?
STEP1:发货人负责提供货物实际重量给订舱代理;
STEP2:由订舱代理负责以EDI形式发送船东或船东代理;
STEP3:再由船东或船代发送给港区和船舶。
发货人 → 发货人订舱代理(货代) → 船东或船代 → 港区和船舶。
(五)谁来核实VGM数据的真实性?
A、发货人自身把关;
B、船东不核实VGM数据准确性;
C、海事部门有权对数据质疑。
(六)VGM有截止时间吗?
船公司有截止时间,由各个船公司自行制定。
(七)未提交VGM或晚提交VGM风险?
NO VGM,NO LOAD!
(八)提交的VGM数据需要更改,怎么办?
A、在截止时间前,船公司允许修改;
B、在截止时间后,允许修改,但船公司需要收费;
C、在船舶靠泊前6小时,原则上不再接受更改。(具体还是遵照船公司规定,代理们要瞪起眼睛啦!)
(九)未提交VGM数据,有补救措施吗?
对无VGM信息的出口载货集装箱,发货人可以选择进港时向港区提出称重申请,由港区出具VGM报告,并收取一定费用。
(各货运代理及码头有规定,一定提前搞清楚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