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申报物品填写】[行邮监督]你的行李,我的心——分离运输行李通关秘密。

时间:2023-02-13 07:14:2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很多旅客携带出入境的行李物品种类繁多,数量可能很多。总是因此很难顺利通关,怎么办?

别担心。有“申报分离运输行李”的秘本,方便旅行和通关!

什么是分离运输行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9号),“运输行李分离”是指旅客入境后或出境前规定期限内以托运方式运输或运输的本人行李物品。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输该物品的,入境时必须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批准后,旅客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包括6个月,下同)运输。

入境者携带的哪些物品需要申报?

1。移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产品、人体组织、血液产品

2.居民旅客在海外获得的总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3.非居民旅客留在中国的总额超过2000韩元的物品。

4.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超过12度),香烟超过400支,雪茄超过100支,香烟超过500克。

5.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超过5000美元。

请分开运输行李、商品、样品、广告品。

7.需要向海关申报的其他物品。

分离行李物品的免税金额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号),海关在办理分离运输行李检查手续时,将与已经释放的行李物品一起计算。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免税限额根据第《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号(公告[2010] 54号)规定,入境旅客携带从国外获得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总额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非居民旅客携带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总额在2000元(含2000元)以内的海关免税放行,单一品种为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产品、酒精产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入境旅客携带5000元以上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经海关审查,确实是私家车。入境非居民旅客携带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部分个人自用入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一物品全额征税。

什么行李物品不能分开运送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限公司”

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以及关于两表有关问题解释的公告(公告〔2013〕46号),分离运输行李不得进口上述两表规定的禁止进出境、限制进出境物品。具体物品名称参见上述公告。

海关总署令第4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第46号:

特别注意:

个人邮寄分离运输行李中的印刷品(如书籍)和音像制品(如光盘)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

海关总署令第161号:

  • 相关阅读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