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看!
上海2020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科普特别项目宣言指南发布了!
为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技术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市科委于2020年发布了《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在线报告编写开始时间。
2020年3月25日9:00
截止时间(包括提交报告单位在线审查)。
2020年4月14日16:30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不需要发送纸质文件。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进入“项目申报”,请申报机关在线审查报告内容后提交。项目审查采用通信审查方式。
注意时间节点,准备报警!申报指南见32
一、招募范围
主题1,“一冠一品”
研究目标:
支持上海示范性科普观,结合自身特色,打造系统性、可持续、影响大、市民喜爱的科普品牌。围绕一个科普主题,形成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可操作性的“一贯极品”科普活动方案。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至2021年4月30日。
经费限额:为定额支援,各资助6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上海市认可的示范性科普馆单独申报。
评价指标:
开展“一馆一品”线下科普活动超过12次,线下活动参与者人数不到600人。活动信息、申请通道等要从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选拔。“一贯极品”网络营销要开展6次以上,网络宣传视频内容要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上展示。在项目执行周期内,在线营销(累计网络点击次数)必须超过10万人。
限制要求:各馆限制申报“一馆一品”建设项目。
主题二、科普舞台剧的创作与宣传
研究目标:
支持和宣传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科学知识、科学原理的客观、准确、通俗的科普戏剧创作。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至2022年4月30日。
经费限额:为了定额支援,每笔补助金为40万元。
评价指标:
科普舞台长达30分钟以上。项目执行期间,科普舞台必须进行6次以上的线下实习演出,其中不要在市科委指定的场所进行3次以上的演出。科普舞台必须在电视台播出或开展在线推广(视频或直播),在线营销必须从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选拔,在线推广(累计网络点击次数)必须在5万人以上。科普舞台要配合上海科技节等科普活动。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
主题三。一系列科学实验方案的创造和传播
研究目标:
帮助制作一个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科学知识、科学原理的客观、准确、通俗的科学实验项目。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至2022年4月30日。
经费限额:为了定额支援,每笔补助金为20万元。
评价指标:
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应包括两个以上的科学实验表演,每个科学实验表演需要6到10分钟。项目实施期间,系列科学实验项目需要进行10次以上的线下实习演出,其中在市科委指定的场所进行5次以上的演出。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必须在电视台播出或开展在线推广(视频或直播),在线营销必须从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选拔,在线推广(累计网络点击次数)必须在5万人以上。系列科学实验项目应配合上海科技节等科普活动,参加上海市及国家相关比赛。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
主题四。“科普市长/市场”公益科学活动
研究目标:
支持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开展大型系列公益科普活动,推广最新科技产品及科研成果,丰富上海市民生活,打造科普活动品牌。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至2021年4月30日。
经费限额:为了定额支援,每笔补助金为30万元。
评价指标:
活动主题明显,参与范围广,互动性、科学性、趣味性强,在线(互联网或微信等新媒体)线下互动效果好,一般应包括科技产品体验、科学秀表演、实习体验活动等(比赛活动除外)。“科普集市”应在周末或节假日(上海科技节期间除外)举行,单一活动累计超过2天,不超过9天。“科普市场”应统一使用上海市科委“科普市场”的主要视角和标识,通过互联网发布相关信息,并与上海市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共享。
急救推荐:需要得到各区科委(协会)的推荐和1:1以上的辅助支持,每个区推荐一个。不再支持接受其他资金的项目,各部门必须提交包含经费匹配承诺的推荐信。
主题五、学习科普活动。
研究目标:
以支持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结合学会特色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打造学会科普品牌。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至2022年4月30日。
经费限额:为了定额支援,每笔补助金为2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申报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以申报。
评价指标:
计划在项目实施期间组织科普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打造学会科普品牌。活动要主题鲜明,参与面广,内容丰富,形式活跃,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融为一体
,贴近百姓现实需求。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报告(讲座)、科普宣传展示、科普体验互动、科普竞赛等。根据活动方案举办系列活动不少于10次,参与人数不低于1000人。其中,每季度举办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应举办活动。活动信息应首发或者同时发布于上海市科普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申报项目时间需要提供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函。
限项要求:已承担2019年“学会科普活动”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专题六、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
研究目标:
支持报刊、新媒体聚焦国家或上海科技奖励获奖项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科普化创作,面向公众普及最新科技成果。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1)本市荣获“中国百强报刊”荣誉的新闻出版单位可以申报;
(2)至2019年12月31日前拥有移动客户端(APP)且用户下载量达100万以上的单位可以申报。
考核指标:
项目执行期内,在报刊或新媒体上,以专栏的形式普及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上海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和2019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中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获奖成果。科普化创作内容应兼具科学性、新颖性、通俗易懂、图文并茂;每月发表不少于2篇(部),每篇文章不少于2500字或每部科普微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开展线上推广,线上推广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培养形成一支科普创作的团队。项目完成前,需将项目成果汇集成册并出版发行。
限项要求:已承担2019年“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4月14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