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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申报】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及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审查开始

时间:2023-02-13 04:24:1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各市(自治州)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机构: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和出版系列职称申报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审查权限

用人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称审查权限,与市(自治州)人事局、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确认审查权限、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已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和出版系列职称审查的市(州)人事局、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自主开展了相应级别职务级别审查工作,有关申报人的申报资料不再提交我部。省委宣传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要审查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的申报程序、申报方式、日程、具体要求等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申报审查条件。

(a)基本条件

1.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审查按照《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社会通信(2020) 169号)执行。

2.新闻系列职称申报审查将按照《贵州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人社厅通(2014) 751号)执行。

3.出版系列职称申报审查按照《贵州省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社通〔2021〕153号)执行。

4.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中级职务人数应在本单位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公职人数范围内。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申报职称,不限职务。申报人的任用时间或取得资格时间最终是2022年12月31日。到12月31日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延长(延长)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审查。

(二)其他政策条件

1.就业资格证。申报新闻系列职称的人需要《新闻记者证》。申报出版系列高级职称的人需要《责任编辑证书》。

2.继续教育时间。截至2019年以前,继续教育时间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贵州通[2007] 290号)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期间每年接受72小时的继续教育时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期间每年接受32小时的继续教育时间。2020年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60个小时。自2021年以来,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累计90小时以上(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到45小时)的继续教育时间,其中专业课时间一般为总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

今年继续教育公共需求科目侧重于“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中选择学习、测试之一。2021年已经完成学习的人不再进行测试,缺席时在专业课时间补充。

3.代表作。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出版系列高级职称(包括副高级别)和新闻系列正高级职务的申报审查中试行代表作制度,将代表成果作为职称审查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出版系列代表作主要是专业论文、专业论文、研究报告等标志性成果,新闻系列代表作主要是专业论文。

(c)声明限制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严重违法、举报过程中存在虚假或学术违法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进行举报。

2.警告、严重警告、取消党内职位、监视留党、开除党籍纪律、处分之日起,不能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内举报。受到记录、记录、降级(减少职务等级)或解雇、开除等政务处分的人,从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2年、4年内不能申报。

三、审查宣言的安排

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和出版系列职称申报审查工作将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站:)在线进行。

(a)建立信息系统账户。账号生成方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贵州社会通信(2022) 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本辖区内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账户,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下属或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建立账户,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申报人建立账户。

(b)雇主确定审计人(7月5日-15日)

审查员要为负责人事(职介部)部门职称工作的同志熟悉电脑操作。单位评审人员要比较稳定,不能经常变更。审查者对本机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各部门应在7月15日前填写《用人单位及单位审核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一)省委宣传部(盖章后扫描或照片swxcbrc @ 163.com)。不得指定举报人为审查人,或将审查人账户交给举报人或其他人

进行审核。单位审核人员须于7月15日前加入职称申报评审QQ工作群(群号371896857,申请加群验证信息为“XX单位审核人+姓名”,通过申请后,按“XX单位审核人+姓名”的格式统一命名)。

  (三)申报评审安排(7月5日—12月31日)

  1.申报材料线上填写及申报提交(7月5日—8月5日)。申报人从7月5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今年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和出版系列线上申报材料提交时间统一为8月1日8:00至8月5日17:00,申报人未在该时间段内提交的,不再受理其评审表和纸质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2.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8月6日—9月15日)。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3.线下材料报送及缴纳评审费(9月16日—31日)。线下申报材料按照《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和出版系列职称线下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3)准备。同一单位的申报材料须一起报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须用A4纸制作,全部为原件,须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在档案袋的正面贴上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含单位、姓名、手机号码、申报职务等)。报送申报材料时须缴纳评审费,缴费标准为初级80元/人、中级250元/人、高级350元/人。

  申报材料报送及缴纳评审费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省委综合办公大楼1107、1146室(省委宣传部职改办)。联系电话:0851-85892030,85893198。

  4.政策性审查及评审委员会评审。11月30日前完成政策性审查。12月31日前,完成线上评审。申报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答辩、未确定代表论文的申报人员,取消评审资格。

  5.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评审通过确认单”(附件8),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博士、硕士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硕士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二)专业岗位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转评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专业岗位变动的专业人员,现从事工作与原工作分属不同系列,但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在新岗位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以申请转评对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转评条件参照正常申报条件。经评委会批准转评的,任职资格时间从原取得任职资格时间算起。未转评同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直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的,须按破格条件申报。

  (三)由机关调整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机关调整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首次申报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台阶)限制。根据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后的实际工作年限,按照正常申报条件规定相应任职资格的最低任职年限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任职。在评审时,除考察其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情况外,还应结合其在机关工作岗位、工作业绩、日常工作量、考核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出版系列职称破格申报推荐。破格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出版系列职称的人员,需由2名从事同行业专业技术工作,且具备同系列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填写《破格申报推荐专家意见表》(附件4)署名推荐。

  (五)央企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由央企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按程序创建账号。外省单位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六)各用人单位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用人单位结合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审核。在“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员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核实,从认定之日起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七)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4日

  政策咨询电话:彭老师 0851-85892030

  技术咨询电话:0851-85864676

  通信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省委办公大楼1107、1146办公室

附件:

1.用人单位及单位审核人基本情况表

2.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3.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系列职称线下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4.破格申报推荐专家意见表

5.继续教育情况汇总表

6.用人单位上年度末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及本年度推荐情况表

7.申报人员身份证明模板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

(复制链接并打开下载相关附件:)

来源 贵州省委宣传部

编辑 郭睆秋

二审 施昱凌

三审 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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