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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博士申报】报道| 2020年“朴信计划”申报通知书来了!选拔400名博士

时间:2023-02-13 04:22:1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操作或窗帘”重新印刷

作者: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

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了“博信计划”。与其他博士后人才计划相比,该计划为国内优秀博士生大象、当选博士每人提供了2年63万韩元的资金。其中40万韩元是博士后每日经费,20万韩元是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韩元是国际交流经费。4月下旬,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将公布评选结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员会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中央军委政治事务部干部局,各博士后设置站单位:

为了吸引最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博士后研究,加快培养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事部〔2016〕33号)的要求,实施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援计划(以下简称《保身计划》)

一、申报工作的组织

(a)项目内容

“博信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学基地,面向国家重大战略、战略高技术和基础科学领域,选拔400名或400名新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国内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每人资助了2年63万韩元的资金。其中40万韩元是博士后每日经费,20万韩元是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韩元是国际交流经费

朴信计划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讨论,确定赞助商。计划入站的发起人必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入站手续,逾期的将被认为自动放弃入站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2020年入伍或新入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学术道德。

2.想要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了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优先。即将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报到时,应该已经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进来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是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进站的人员,以前没有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援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支援(站前)。博士学位的获得时间必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要依靠所在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提出申请,不能更改合作导师。

4.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申报项目应属于理学、工程学、农学、医学领域或心理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首先符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一)。申报项目不能是机密项目。

6.入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协商,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该是该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术造诣很深。而且,原则上可以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入选者在办理入所手续时,必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施,保证转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国博士不能申请本项目(相关人员可能会对“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引进项目”感兴趣)。

9.从未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存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派遣、项目引进)。如果曾入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就要在申请书上注明。

(c)申报程序

1.准备纸质材料。以下资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必须在线打印(模板见附件2)。

(2)身份资料。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果没有事先答复通知书,则必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该学科颁发的相关证明。)。

(3)学术和科研成果资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论文、专利、奖励等可以从上述资料类型中选择,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副本。

(4)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3、4)。

2.提交申请资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信计划”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书。

(2)纸质资料按(1)-(4)顺序分别装订成两本,并在2020年2月29日之前以安装所单位(以投递日期戳记为准)邮寄。站单位通信地址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时自动发放。

(三)设置审查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站单位。

设置车站部门审核纸张申请资料,并加盖博士后管理部门的正式印章。与此同时,与纸质申请材料相比,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信计划”信息系统,在线审查相关文件,并提交给中国博士后科学财团。

打印该部门的“申请人情况汇总表”(“新计划”

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模板见附件5),加盖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与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1册)一并于2020年3月10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二、加强管理与服务

(一)设站单位对“博新计划”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其中,40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博新计划”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核发24个月;20万元的博士后科学基金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第21条的开支范围列支,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3万元的国际交流经费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参加国际会议或与国外相关科研机构开展短期科研合作。

(二)资助经费中的日常经费部分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设站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部分不得从“博新计划”资助经费中列支。

(三)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设站单位应加强配套投入,对“博新计划”入选者在科研经费、住房、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地方和设站单位设立博士后重点支持计划,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人员队伍。

(四)设站单位应在“博新计划”入选者职称评定、科研工作条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并在出站留任、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博新计划”入选者在站期间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五)设站单位应与“博新计划”入选者签订科研计划书,做好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工作,将创新型科研成果作为考核重点。出站考核合格的,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博士后证书》。

(六)“博新计划”入选者确因科研项目需要延期出站的,设站单位应参照“博新计划”资助标准,解决好延期期间的经费问题。

(七)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对设站单位“博新计划”实施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策配套情况、人员培养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设站单位综合评估的依据之一。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40%,同等条件下对从事交叉学科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

(二)资助工作时间安排。2月8日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月29日申报截止;3月1日至3月10日,设站单位网上审核;4月初,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专家评审。4月下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获选结果。

(三)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请各地方、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制定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联 系 人:张永涛

联系电话:(010)62335395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083

附件: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2.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5.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6.评审指标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来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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