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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砖厂申报】黄冈警方高兴地督促拖欠工资的老板“亮剑”向3亿多农民工讨取血汗的钱。

时间:2023-02-13 04:10:5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通讯员郭子华陈龙

一方面,把禁忌送到民警手里,温暖的民警心里传来了感谢的声音!近日,黄冈警方向媒体通报,2016年黄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手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资违法犯罪行为。一年来,市公安机关摸索解决了1694个督促工资不稳定因素,督促拖欠工资3亿,其中农民工13600多人,刑拘工资总经理25人。

“不能让农民工流汗流血。一定要让农民工过平静快乐的春节!”2016年,黄冈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治浩主持的“拖欠工资”专题会议上响亮地说。王治焕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各项目工地,加强对拖欠工资问题的一线接触,将农民工工资报销问题列为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黄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前计划、提前介入,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顺利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13600多名农民工领到了血汗钱。

陶瓷主人拖欠了54万元以上的工资“捉迷藏”

2016年8月29日,致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涉嫌拒绝支付劳动报酬,将吴某移送伊春县公安局。春县公安局受理后,经过审查,于2016年9月8日立案侦查。

调查结果显示,吴某,男,42岁,浙江苍南县灵溪镇人,目前住在祁春县水河镇万豪花园。这个嫌疑人是湖北某陶瓷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春县公安局接到此案后,迅速组建了以治安大队队长骆仲胜为组长的案件专案组,项目民警详细调查了吴某所在公司的结构、运营和资金情况。

调查发现,这家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注册资金为280万韩元。第一期投资为1120万韩元,第二期投资为450万韩元。这家公司成立后一直以在春县赤洞镇工业园区内生产玻璃琉璃瓦为业。2016年前,该公司运营正常,2016年6月以来经营管理不善,资金运营出现问题,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98名工人工资无法兑现。共548671韩元。民工往往是贵州、江西、福建等地的人,嫌疑人吴某无法通过交换嫌疑人联系。

春县公安局于2016年9月10日将吴某列为网上逃犯。2016年11月4日晚11时许,专业组接到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临界中队的电话,称逃犯吴某在浙江苍南被抓获。

经过审问,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吴某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548671韩元的证据。原因是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生产。经过反复工作,那家人想先支付借的债。吴某家属于2016年12月18日将548671韩元送交公安机关,委托公安机关、赤东镇政府将拖欠的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到劳动者手中。

装饰公司总经理拖欠29万韩元,偿还失踪网络逃股法网债务。

2016年11月11日9时许,灵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将郭某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给灵山县公安局。灵山县公安局接到移交案件的线索后,立即进行了初步调查。

初步发现,黄石某装饰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某不支付应宇某某等39名农民工劳动报酬29万多韩元。灵山公安局于2016年11月14日立案调查郭某。

郭某,男,46岁,黄石市资生山区,据调查,该嫌疑人是黄石某装饰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灵山县公安局接到此案后迅速组织政建警察力量开展破案,事件民警通过调查嫌疑人郭某所在公司的结构、运营及资金情况,发现灵山县紫虎梦银兴巨幕影城将投入黄石市电影发行公司投资建设,并将该影城的装饰工程承包给黄石某装饰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双方于2015年11月1日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了工程预算建设费200万韩元,承包人郭某全额垫款施工,工程完工后,根据审计机关审计结果支付工程费。该工程于2015年11月11日开工,2016年1月28日完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郭某投入了沈某领导的8名泥工班、吕某领导的12名水电班、阮雨某领导的19名木工班共39名民工进行施工。

工程结束后,郭某未按规定与民工结算并支付劳动报酬,阮某等人多次找郭某索要工资,郭某找各种理由往后推。2016年9月郭某的手机突然关机,人也不知去向。

2016年9月末,阮某某等人去灵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郭某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保障监察局调查后多次找郭某无果,随后去郭某公司投递《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要求郭某父母发送指示,传达给郭某本人,并以短信方式向郭某手机发送指示,但郭某在规定时间内积压的农民工2016年11月14日,灵山县公安局将郭某列为网上逃犯。

郭某于2016年11月23日在武汉武昌区一家酒店内的现场被捕。

通过某某等3人与郭某核对账目的郭某实际上共欠39名农民工289000韩元。经过灵山县电视台、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的多部门调整,2017年1月22日,公安机关将郭某拖欠的劳动报酬全额支付到劳动者手中。

药材

老板欠薪7万余元举家潜逃 民警跨省追回欠款发放工人手中

2016年12月13日9时许,英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将余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交英山县公安局。英山县公安局接到移交案件线索后立即进行了初查,初步查明,某药材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余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周某某等19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的事实存在。该局于2016年12月14日进行立案侦查。

余某,女,52岁,英山县人,系某药材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英山县公安局受理该案后,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破案攻坚,办案民警通过对余某所在的公司结构、运营以及资金情况进调查得知,余某本人不善经营,长期没有进行结算,账目比较混乱,并且时间跨度长,农民工所说的欠款,既有拖欠工资的,也包含融资和垫资的。经人社部门初查认定了十几万元拖欠工资,并依法催告,督促余某支付农民工工资,由于余某资金链断裂,举家迁走,无法联系,已构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2016年12月14日,英山县公安局将余某列为网上逃犯。同时,办案民警查到其驾驶的汽车,进一步调查其行动轨迹,发现余某丈夫的车辆经常在安徽霍山出现,专案民警立即赶往安徽霍山,经过几天的摸排、蹲守,于2016年12月28日在安徽省霍山县一民房内现场将其抓获。

经审讯得知,余某的丈夫在安徽霍山经营一家砖厂,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运作出现问题,为了维持砖厂正常运营,余某只能将在黄冈英山种植药材所赚的钱给其丈夫填窟窿。最终导致其药材专业合作社资金链断裂,为了躲避欠款,余某全家搬到安徽霍山生活。

经余某和老百姓及生意合作伙伴对账,余某实际共欠17名农民工工资共70367元。通过对余某和其家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余某及其家人通过向亲戚借款,于2017年1月17日,将70367元送至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已将拖欠的工人工资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中。

建筑老板欠薪1600余万元 警方“亮剑”追回950万元

2016年12月初,黄冈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黄冈市人社部门移送的武汉市福和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经调查,位于黄冈市中环路与新港北路交汇处的黄冈某国际城一期6#地块工程总承建商为武汉建工集团公司,其中16#、18#、28#、29#楼7栋洋房及3栋高层劳务由武汉市福和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公司法人高某某。

根据市人社部门提供的信息,截止到2016年11月,该项目共拖欠777名、共计160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而未支付。2016年12月21日,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本案受、立案侦查。

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受案后,通知相关涉案人员接受调查。经调查,武汉市福和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及高某某无实际支付能力。只有其上一级公司武汉建工公司有能力支付。而武汉建工公司目前以与福和劳务公司、各劳动班组结算金额有分歧,需要重新审计为由,至2017年1月中旬仍未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7年1月,办案民警多次通知高某某到公安局说明情况,高某某均置之不理,并且不正视自己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犯罪事实。

2017年1月12日,该局将高某某列为逃犯进行网上追逃,1月17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将高某某抓获归案并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2017年1月26日,在办案部门的强大压力下,武汉建工及武汉福和劳务公司向市人社部门支付了950万元农民工工资。同时该公司承诺在2017年2月底前付清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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