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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很多人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政策感到困惑。主要原因我认为有这方面。
1.这种销售行为平时不多发生,大家不经常关注。
2.与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销售相关的文件也比较多,持续时间也比较长。从扩大增值税转换开始,从零开始犯,到全面零结束,近10年,期间有近10个文件,规定了简单的计税、简易征收率、开票等问题。
3.出售二手货、出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很容易混淆,这增加了对政策的理解困难。
笔者通过整理文件,总结纳税人使用的固定资产销售相关政策,以便读者更好地审查和使用,如果有遗漏,也毫不犹豫地改正。
一、政策
二手货销售:财税2009年第9号文规定,二手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部分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包括旧车、旧摩托车、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由此可见,二手货销售和自己使用的物品销售在税务处理中是两个独立的概念。
在二手货销售中,物品的使用人和销售人是两个人。一个人用东西,另一个人去销售。纳税人销售旧货是纯商业行为,是购买常用物品再对外销售(如二级经营单位)。纳税人自己直接对外销售的话,不属于二手货销售,而是销售自己使用的物品。在销售使用过的东西时,东西的使用者和销售者是同一个人。
已经使用的固定资产是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政策:
二手货销售:按照简单的方法,从3%征收率到2%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从3%征收率到2%征收率,主要征收下表所列情况,事实上,这7种情况,我们总结一下,它们共同的特质是,在获得固定资产时,都没有扣除进项税。因此,这种设备在销售时也不能按适用税率征税。基于上述考虑,总局对这种情况作出人性化规定,就可以用简单的方法征税。
那么按照规定扣除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在实现出售时,必须按照适用税率征收,这里的适用税率是17%。
注:如果在取得时可以扣除进项税,但由于企业本身的原因没有扣除,则根据适用税率计税也很好理解。不是因为政策原因不能扣除进项税,而是人为的,当然不能轻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
二手货销售:按照简单的方法,从3%征收率到2%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以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注:这不包括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有免税政策。例如,个人出售汽车,免除增值税的情况。
二、开票
二手货销售:纳税人销售二手货需要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也不得由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里不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只能开普通发票。
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
如果用简单的方法从3%的征收率征收到2%的增值税,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特别票。
但是,如果放弃免税,用简单的方法缴纳3%的增值税,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里有一个例外,领证纳税人不得参考销售旧货处理,包括领证示范前取得的固定资产“上述表格7点”,放弃免税,不得发行特别票。
政策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附件2 010-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0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适用3%征收率减为2%的增值税政策的简单方法,放弃减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宣言
一般纳税人:
附表1:在开票或未开票时,应在第11行的相应列中填写相当于销售额3%的税。其中销售额是含税销售(即固定资产处理价格)LAN(1 3%)。
YSsXZkEulIQIuf9jqBh2GtZCaWs%3D&index=2" width="640" height="208"/>申报表主表:应将3%的税款填写至第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申报表一般自动计算;
同时将1%的减免税额(即含税销售额÷(1+3%)×1%),填写至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
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如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8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如未开发票,不需要填列第8栏;
减征的1%(即含税销售额÷(1+3%)×1%),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16行“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