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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金申报】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23-02-12 19:48: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每个相关单位:

为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技术创新中心,按照《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通知》(上海科〔2020〕32号)要求,上海市科委加快了2020年《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的启动。

一、招募范围

进一步,为了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生态环境,发挥市长/市场导向作用,2020年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将与今年的“创业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会相抗衡。

支持领域: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技术服务业(技术转让、技术新媒体等)领域的技术型中小企业。其中,要利用新技术新模式,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科技型中小企业。

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没有不良记录的非上市技术型中小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上一年的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韩元。

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比例在10%以上。

3.上一年度企业R & ampd经费为当年营业收入的5%以上,完成的R & ampd经费必须在40万韩元以上(获得创新资金补贴的研发ampd经费不得重复计算)。和100%完成的R & ampd提供经费记账证明清单(明细帐簿)。

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支持的次数不超过3次。

5.承担创新资金的企业不支持以下情况之一:1)项目还在进行中,直到2019年12月31日才验收。2)项目验收失败,3年以上;3)项目结束,没有超过5年。

执行期限: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经费限额:为定额支持,各补贴10万元,主要是企业上一年度的研发ampd用于补助经费,各区政府对本辖区推荐的项目提供的资金少于实际获得的市缴费限额。

二、申报要求

除了满足上述相应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市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实施组织项目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得到财政资金支持,因此不能重复申报。

3.已经作为项目负责人担任市科委科学技术计划的两个以上研究项目不能申报为项目负责人。

4.所有申报机构和项目参与者必须满足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所有人必须承诺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必须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必须审查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提交包含机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报项目回避专家申请时,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申报机关必须提交公文,提交回避专家名单和理由。

6.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优良推荐。

三、申报方法

1.项目申报使用在线申报方式,不需要发送纸质资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日网通办事处3354理企服务——点击“上海财政科技投资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转到“账户登记”登记页面,进行单位登记,然后进行申报账户登记(单位登记必须使用“法人1证”进行验证)。

[首次填写]使用申报账户登录系统导航到申报指南页面,单击相应的指南主题,按照说明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户绑定,并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记注册的申报账户和密码后,继续本项目的报告。

有关操作,请参阅联机帮助。

2.项目在线报告开始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9336000,截止日期(包括申报单位在线审计提交)为2020年3月12日16336030。

四、评价方法

项目审查采用通信审查方式。

第五,建立项目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布项目目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有线)、4008205114(手机)

附件: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上海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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