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刚过,迎来了季度大征期,很多个体户的朋友忘记申报经营收入预缴了吗?如果是年收入不超过100万的部分,还记得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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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1.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2条,个体工商户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第3条规定本公告的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2条,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相关事项。
(一)对个体户经营收入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以半价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户不分征收方式,都可以享受。
02
申报报销标准路线图
我们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押团为例,调查征收经营收入,谈谈运营程序。
1.首先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团,点击代扣代缴模块-收集个人信息-添加个人信息。
2。添加保存者信息后,单击“提交”按钮成功提交并通过验证即可。
3。单击“营业收入模块-单位信息-申报管理-投资者信息-更新”,使用投资者信息进行更新。
4。点击预缴税金申报,可以看到个体户投资者信息已经显示在界面上。税收拥有期为2021.1.1至2021.12.31。以征收会计为例,单击“披露信息-修改”。
5。填写收入、费用相关信息,然后单击“确定”。
6。如果应纳税收入额低于100万韩元,请双击人员填写23行,后面会放一支小红笔。
5&from=ar;x-expires=1707067306&x-signature=3dzya2l6cZxP9a9MJ6WicHlo2xc%3D&index=6" width="640" height="433"/>7. 点击进去之后减免税额下面-减免事项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免性质和减免税额自动带出,点击确定。
8. 返回之后,若申报状态显示待申报,应纳税额,减免税额核对无误则点击提交申报。
9. 若申报状态显示申报待反馈,点击公众信息-修改后无法填写里面的内容,则需要点击右上方更多操作-获取反馈即可。
10. 申报成功之后点击左侧税款缴纳,完成缴款即可。
11. 若是申报有误,未缴款的情况下可以作废重新申报,已缴款的可以启动更正。
03
减免税额如何计算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例1】
个体工商户小王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小王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
[(50000×10%-1500)-2000]×(1-50%)=750元。
【例2】
个体工商户小钱,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1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5500元,那么小钱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
[(1000000×35%-65500)-5500×1000000÷1100000]×(1-50%)=139750元。
注:经营所得税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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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需要注意的问题
1. 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是否区分征收方式?定期定额户能享受吗?
答:不区分,可以享受。
2.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3. 单位符合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减半征收的优惠,为什么在减免事项中无法选择到减半的优惠事项?
答:核实是否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版本过低,建议先进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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