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申报认定准备】高科技企业这样承认申报

时间:2023-02-12 14:26:4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促进全市高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解释之一

为贯彻《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作方案(2022-2025年)》相关要求,全面实施“强科技”行动,我市将围绕产业领域构建“孵化创新创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的科技型企业阶段性培育体系。

记者获悉,高科技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1)企业提出认定申请时,必须登记一年以上。(2)企业自行研发ampd、通过转让、期货、收购等方式获得对主要产品(服务)起到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兰州晚报》规定范围。(4)R & amp;d及从事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企业的技术人员占该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5)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按实际营业时间不到3年的实际营业时间计算,下同)的研发费用总额符合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韩元的企业比例在5%以上。2.最近一年销售额为5000万韩元至2亿韩元(包括在内)的企业比例为4%以上。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韩元以上的企业比例在3%以上。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总额的60%,比例在60%以上。(6)近一年来,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没有占到企业同期总收入的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八)企业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科技企业的认定程序是:(1)自我评价,企业要对《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解读之一:高新技术企业这样认定申报》和本《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我评价。(二)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络”,根据需要填写《认定办法》,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给认定机关。认可机构确认企业注册信息,网络系统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进行后续申报工作。(三)提交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工作网络”,根据需要填写《工作指引》,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认证机构,向认证机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 .《企业注册登记表》(在线打印和签名2。证明企业依法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等相关登记证复印件。3.知识产权相关资料(反映知识产权证明和技术水平的证明资料、参与标准制定等)、科研项目设立证明(验收或结算项目必须附上验收或结算报告)、科技成果转化(对总体情况和转换形式、应用效果逐项说明)、研发组织管理(对总体情况和四项指标的遵守情况进行具体说明)4。企业高科技产品(服务)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生产批准、认证批准和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5。企业职员及科技人员情况说明资料,包括在职、非全日制及临时雇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工作岗位等。符合资格并符合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发行的企业近3个财政年度(实际年限不到3年的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最近财政年度高技术产品(服务)进口特别审计或鉴证报告、研究开发活动说明费7。获得合格中介机构认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报表)8。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单(包括主表和附表)。涉及机密的企业,要对认定高科技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秘密处理,以确保机密信息安全。

认可机关收到企业申请资料后,组织专家审查。同时,认定机关应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对企业申报资料申请进行综合审查(在某些情况下,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实),提交认定意见,确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不得迟于每年11月底提交。

认可申报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层办公室在“高科技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提交文件,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颁发证书编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关向企业颁发一律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包括认定机关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工厂)。如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实名提交领导层办公室,由认可机关确认处理。领导层办公室可以对波比企业进行随机检查,将有问题的企业交给认可机关确认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公认的高科技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如下:1.该年以后,企业可以持有“高科技企业”证书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和《工作指引》、《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3360010)

优惠;2.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3.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燕

  • 相关阅读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