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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收入申报】工资补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这7个问题中,85%的会计师遇到过。

时间:2023-02-12 13:28:5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今天,快速学习会计小编在后台整理了大家的会计宝宝问题。现在答案总结如下。

一、公司解雇员工的工资补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有些地方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缴纳,则按照正常工资计税。

二、单位每月工资表上大多数员工不报税,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吗?

没有全部纳税申报的工资工资是不合理的工资,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年纳税年度向在该企业工作或雇佣的员工支付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和与员工在职或就业有关的其他支出。

三、电子发票税率为“*”税额为“0”,对吗?

电信运营商电子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业务和技术规范,可通过国税厅全国增值税发票检查平台进行检查,是正式国税增值税一般发票。税率为“*”是因为国税局特许电子发票不进行价格税分离,因此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据方的正常使用。

第四,固定资产提前报废,需要向税务局申报吗?

如有必要,请税务局专责官员说明需要处置固定资产的情况,并向资料公司填写。

5.企业职员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负担。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是个人工资的一部分。作为企业管理费单独支出的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税前扣除。”

6.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者没有认证,返还,重新打开,直接销毁的话,不是可以重新开的吗,没有红字,普通发票,即使返还,直接无效不是很好吗?

如果是那个月的发票,可以直接销毁,如果发票已经跨月红了。

7.不进行虚假申报或申报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捏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不纳税申报、不缴纳或少缴纳应税金的,由税务机关追缴不缴纳或少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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