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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申报不符】关于调整灵活就业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02-12 12:42:2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1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我市灵活就业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缴费标准为12段:

灵活就业者可以自行选择适当等级的缴费支付标准,缴纳企业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保险的灵活就业者,原来申报的缴费标准不符合12段标准,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区政府窗口申报等方式进行调整。

提醒:最低等级的缴费和原来的缴费标准符合12档标准的灵活就业者无需调整。

市、区社会保障机构电子邮件、邮政地址

和联系电话

(上/下幻灯片视图)

缴费方式不变

01

预扣存款

与缴费银行签订预扣合同的灵活就业者每月25日至28日在银行进行预扣。

提醒:灵活就业的用户请在每月25日之前在支付卡上存入足够的钱。

02

实时缴费

1

银行柜实时支付

灵活就业保险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建设银行、南京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存款银行、交通银行某营业网点柜台缴纳,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时入账。

2

手机自助支付

每月1日0时至24日18时,可通过“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手机应用程序进行自助支付。

资料来源:南京社会保障

资料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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