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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线上申报】重要的通知!

时间:2023-02-12 12:03:4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李昌每周为困难家庭配送“爱情礼包”

第一批保障物资在2月19日之前到达

2月17日,宜昌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区困难家庭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周向困难家庭发放大米、油、蔬菜、口罩等物资,第一次保障物资在2月19日之前发放。

《通知》重点保障城市低保大象(包括领取生活补贴的残疾人)、城市分散贫困供养大象、散居孤儿、没有生活来源、以饥荒为生的特殊困难群体。

疫情防控期间,宜昌市以7天为周期,按照每人160元的标准,提供保障基本生活和基本保护所需的“爱心礼包”1份,主要是大米、油、蔬菜1份,每户口罩2份。相关经费从市本级社会结构余额资金中支出,县市参照城区标准执行。

相关物资通过供应商直接配送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志愿者作为对象的地址配送到小区建筑。

《通知》要求,各区应尽快与超市、谷物批发市场联系,选择覆盖面广的优质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确保生活物资及时分发到各社区。口罩按照每户2个,由市民政局统一配置,各区负责物资一起配送。各区要主动协调街道运营和社区,由各社区网格院、志愿者团体发行,由住户承包人清算,签名领取。 (温斯顿、家人)其他县市(包括夷陵区)参照城区惯例,确定当地实际困难群体的保障标准,并迅速踏实地实施。

据悉,此次保障工作的总人数为681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包括享受生活补贴的残疾人)4743户、6635人、城市分散特困供养大象85人、孤儿33人、没有生活来源、因饥荒生活困难者65人等。(记者田小春)

宜昌市出台无接触送货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是每份订单1 ~ 3元

2月17日,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司令部办公室印发了《宜昌市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送餐财政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鼓励推广无接触食品配送经营模式。《实施办法》是明确的,补贴期从2月3日开始,到紧急反应期结束之日为止。补贴标准是每份订单1 ~ 3元。

《实施办法》要求,补贴中包含的网络订购平台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有无接触自提取点,可以满足无接触自提取和食品安全要求。非接触式自提点的设定标准和点的安排,应由县(市、区)市场监督部门审查,并满足传染病预防和食品安全要求。第二,有供餐机构,可以实施瘟疫预防措施,确保稳定的食物供应能力。互联网订餐平台应与有稳定的餐饮能力和社会声誉的餐饮机构签订餐饮合作协议,履行传染病预防和食品安全责任。三、有在线无接触订单服务环节,可以引导消费者进行无接触订单。网上非接触订单服务环节应公开非接触餐饮服务措施,公开免除或减少消费者订单配送费的政策承诺,公示非接触自店设置情况,并公布餐饮加工供餐单位名单。符合上述条件的互联网订购平台,可以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部门提交申请。

补贴政策现金遵循以下程序:网络订购平台每月向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无接触送餐财政补贴审批单》,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从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3个工作日内,按照申报总数的5%-10%(100张以内的10%)的比例完成了运单的实际检查。实情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均无异议,并签署了补助金发放审查意见。县(市、区)财政部根据市场监督部门的审查意见做出批准决定,3个工作日内直接向网上订购平台公司账户支付补贴。(记者陈熙)

市预防控制司令部办公室发出通知

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

2月17日,宜昌市新冠疫情防控司令部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福山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得更好,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实施细致的预防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负责人”,要管理好自己的人,注意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工作,领导本部门的干部职员,竭尽全力防止本部门发生新的传染病。

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在实施小区全面封闭管理措施变更之前,原则上不再批准福山企业。批准但尚未复产的人停止复产。各县、市、区要建立县级领导、波波企业责任制,安排专业常驻服务,督促指导生产企业房制作业。

要全面调查整顿。2月18日以前,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组织对辖区各单位预防措施情况的大规模调查,全面调查发现、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短板。

要加强三方责任的执行。政府领土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产业监督责任、共同履行职务、履行《关于做好经批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导手册(试行版)》要求、水土责任、水土责任。

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责任不严、措施不力、工作不力,导致传染病输入、传播、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记者杨良心宇)

做好母婴产品无接触配送保证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保障国民对母婴产品的需求,2月17日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母婴产品无接触配送保证的通知,要求母婴产品经营企业(门店)在各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响应有序复工营业进行无接触配送。

通知帽子产品经营企业要有序复工经营。按照“新城市”划分,各县市区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经批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受理属地母婴产品经营企业(门店)复工开展无接触配送的申请并审批。母婴产品经营企业(门店)填写闭店经营申请表及承诺书。

要开展无接触配送。经确定复工经营的母婴产品经营企业(门店)实行闭店经营、线上销售或电话订购,通过智能快递箱、定点配送等方式全面实行无接触式配送。经营门店除允许必要的保供人员和配送人员进出外,一律不得接受散客。无接触式配送由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邮政快递企业或母婴产品经营企业(门店)承担。

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母婴产品经营企业(门店)承担并履行疫情防控、安全管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零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要求,加强员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商品的管理,做好体温检测、消毒、清洁和通风处理。

要强化服务和监管。各县市区和宜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将母婴产品经营企业(门店)及从业人员纳入保供企业和人员范围,提供车辆和人员办证便利。对不落实防控措施、达不到防控标准、不实行无接触式配送、哄抬物价的企业或门店,由相关监管部门及时依法依规查处。(记者杨心羽)

来源丨宜昌发布

编辑丨晓浪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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