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示威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南通市见义勇为,选定为先进分子,每两年举行一次。此次评选表彰将从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涌入的郑义溶人员中进行审查和筛选。除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或协议义务外,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有下列行为之一、事迹突出的,可以推荐南通市郑义溶先进分子候选人:
(一)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与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罪犯或者侦查重大刑事案件。
(四)紧急救援、救灾、救援等行动;
(五)有其他正义行为,事迹突出。
将义勇视为行为人的,可以根据选定标准向自己或他人进行义勇行为的公安派出所举报,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经各地有关部门审查后,可以阶段性推荐上报。根据相关要求,截至2019年1月3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从选定期间内出现的见义勇为人员中审查和选定推荐对象。2019年3月,市选拔工作组根据候选人事迹,安排南通市的义勇为先进分子正式候选人,经社会公示后,按照相关程序报告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
据统计,自1991年开始评选活动以来,共有352名义勇人员被授予或追授“南通市义勇先进分子”的荣誉称号。他们中有工人、农民、教师、学生、机关干部、个体户等各行各业的干部代表,事迹令人抽泣和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