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
《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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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建、改建、拆迁建设农户
具体该怎么操作
今天,小编带了导游来
11月5日,东莞市建设局公布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东莞市地区内宅基地的新建、改造、拆迁得到了全部网上批准。保健地块必须具备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申报申请人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首先要准备什么资料?
前期批准请求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家庭户口本
土地所有权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令或房地产令);
大地红线地图(必须有每个点的地理坐标,新编制的红线地图还必须提供电子文件)
建议的住宅建筑计划(例如,建议的住宅和住宅基地提供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前后左右立面效果等,以及PDF版本图形文件)。
提交批准申请材料:
宅基地建设申请书(网上下载或村委会);
施工图
施工合同
工伤保险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印章);
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人员、施工人员证明(印章)。
验收文件申请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全过程在线批准
该过程分为事先批准、建设批准、验收记录。
城市街道住宅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和处理机构
事先批准共25个工作日(村10个工作日(包括公示),邑15个工作日)
建设批准共5个工作日。
验收文件都是10个工作日。
1.在预批准阶段,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住宅建设的宅基地红线地图设计宅基地建筑方案。对于联排别墅的申请,申请人应向邑街自然资源房地产登记簿申请宅基地地块合并手续,确定权益分配方式,每个联排家庭的住房规模不得超过3户。
然后,申请人登录农户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网-东莞-其他特色服务)提交了住宅建设申请。经核实,市政府将发放《农房建设批准书》,审批结果将以短信通知村及申请人,并在速地震街的政务网上公布。经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有问题。
申请人可以以《农房建设批准书》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临时水电设施。
2.在进行施工申报时,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制作施工图纸,并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企业应完善技术人员配置、工伤保险购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防护用品配置等农户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然后向邑街、住宅、市中心建设部、文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
邑、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出具受理收据,并出具符合条件的施工现场公示标志,注明农户工程基本情况,附上信息验证队列(QR)代码,并悬挂在申请人施工现场。如果不符合条件,将一次性告知所有缺少的资料和问题。
3.农户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申请人向邑街、住宅、市中心建设部、文受理窗口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申报。邑街接收窗口开具接收收据。建设情况与批准内容一致,向申请人发放《农房验收意见表》。
建设申请人应符合“一户一住宅”原则
“一户”是指可以申请宅基地建设的住宅区,被认定为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共同建造一所房子的家庭。成年子女可以单独成为住宅建设者。
“一宅”是指各住宅可以享受的农户保障权益的上限。也就是说,用于宅基地建设的宅基地用地面积总和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宅基地建设的宅基地面积的4倍。由于农民公寓面积、村改居等历史原因,在登记为国有的宅基地上建设的单一个人住房面积,应纳入农户保障权益会计范围。在这里,农民公寓的占地面积要根据建筑面积和项目容积率换算。
“一户一房”政策的方针是,同户家庭(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准)内所有住宅区的住宅用地面积和宅基地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一房”规定上限。
盖房子的人申请宅基地建设时,邑家审查部门要通过市宅基地代坐,检查所属宅基地的使用情况和宅基地建设情况。
同时,保健地块必须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应当按照《东莞市补办宅基地审批暂行办法》办理房地产权证补办手续后,再申请农户申报。
申请人是。
农房建设批准书》《农房验收意见表》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凭《农房验收意见表》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正式水电设施。建设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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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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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莞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