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客栈住宿的,酒店应当按照酒店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住宿登记,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外国人在酒店以外的住所居住或住宿的,应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登记。
巧友注意到:如果你家有外国朋友、香港朋友、澳门朋友、台湾朋友或朋友邀请这四种类型的朋友做客,就要按照以下规定向公安机关申报,进行临时住宿登记。
海外人员在酒店、酒店、酒店、招待所、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或机关、团体及其他中国机构住宿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外国人在未开放地区住宿时,应出示旅行证,海员和陪同家属上岸在港口城市住宿时,还应出示住宿证。
海外人员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市,在到达后24小时内,留宿人或本人必须将住宿人的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申报单。在农村,72小时内,留宿人或本人必须向住宿地派出所申报留宿人的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海外人员在中国的外国机构内或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家中住宿,抵达后24小时内,留宿机构、留宿人或本人必须持有住宿人的护照或居留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申报单。
朋友们,朋友来自远方,高兴之余,千万不要忘记遵守国家法律!否则违法要受到处罚!
如果还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打电话咨询侨乡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咨询电话0870-7126288 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