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申报所属期间的季度收入超过30万韩元,其中包括免税,该如何纳税?下面看一下税务机关的答案
问:我公司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2月份总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其中5万元销售额属于适用免税政策的生活服务业务。我们公司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韩元以下的增值税免除政策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号)第1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4号)第1条规定月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收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第8号公告》)第5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提供生活服务获得的5万元收入可以按照第8号公告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免除优惠,但由于你公司2月份销售额总计超过10万元,剩下的收入必须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简单来说,每季申报的话,收入超过30万元的话,申报书会正常填写,免税收入会填写在相应的免税栏,其中免税收入产生的税金会自动扣除,剩下的收入会正常缴纳。例如,季度收入为31万韩元,免税收入为5万韩元,剩下的26万人也要正常缴纳。
温馨提示:会计工作中、税务处理中出现了什么问题,欢迎以下评论。也许下一个答案就是你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