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是确定退税企业类型
1、根据企业规模判断(双击查看文章链接)
(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 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号(银发[2015] 309号)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已经确定。
第二阶段,查询企业信用等级后,判断是否满足所有四个条件。
1、2021年信用等级未公开:2020年查看信用等级
注:如果2020年信用等级为A或B,但2021年没有业务,有可能降级,建议提前关注。
2、2021年公布信用等级:2021年查看信用等级
3、确认《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公告、第3条、四项条件是否同时具备?
第三阶段确定可以享受的退货项目(库存留成或增量留成)。(核心点)
1、从不同角度理解“库存留成和增量留成”
本期末留成税额分解:本期末留成税额=库存留成税额增加留成税额
a、本期末留成税额:直接查看已完成纳税申报本期的“增值税申报单主要表行20”
b、递增留成税额计算=当期末留成税额-2019年3月的留成税额。
0表示暂时不享受“增量留成”退款
如果大于0,则可以获得增量留成退款
c、计算库存持有税额=“本期期末留成税额和2019年3月的留成税额”哪个小?根据哪个小金额确定“库存持有津贴”
2、特别提示:
a、必须先完成纳税申报,才能在本期期末确定税额减免。
b,这里的判断必须正确。不能混淆。“增量保留”和“库存保留”可以同时享受。
C.一次性库存保留税额扣除后库存保留税额为0,增量保留税额为本期期末保留税额。
3.小企业需要关注的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公告,第1条:
1.在小企业增值税期末增加退税政策,每月全额退还先进制造业,将增值税增加税收减免政策范围扩大到合格的小企业(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属企业),一次性退还小企业股票储备。
(一)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从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开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加的税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退税条件将按照本公告第3条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以从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间开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库存保留税额退款。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从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开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库存持有税额退款。
公众对本条款政策的理解:
a,
小微企业2022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请增量留抵退税;B、小微企业也可以享受一次性存量留抵税额退税;
C、提醒我们注意三个时间的特别提示;
4、小微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公告,第十一条:
十一、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时符合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上述留抵退税政策。
第四步,如果以上判断都很明白、清晰,那么就按照流程一步步提交申请,可以参考文章:《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操作流程学习总结》;在最后提交之前,检查数据的勾稽关系,没问题直接提交即可;
第五步,做好自我判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第五条:对符合条件、低风险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进一步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提升留抵退税服务水平,简化退税审核程序,帮助纳税人快捷获取留抵退税。
其他提示:
1、以上流程总结仅限于小微企业,特定行业(制造业等行业)、一般企业的操作,政策依据存在一定的差异,注意分辨;
2、小微企业允许退还的比例(直接按照系统预填数据检查即可)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3、 申请表中,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填写:
资产总额=按照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
营业收入=按照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
【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增值税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4、部分行业的小微企业需要谨慎:出口货物适用免退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跨境应税行为(如:国际货运代理);
5、免责声明:以上总结仅供公司内部交流使用,不代表任何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