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汇总缴纳的企业。
按月(季度)申报的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
提供金融服务的纳税人必须向有关机关所在的主管国税厅申报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申请缴纳增值税,得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总分机构均在北京市内,并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批准。
营改增前已在总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汇总营业税,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汇总缴纳增值税。
批准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汇总所有分公司的收入,计算销售税额和销售额,根据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开票”、“其他开票”、“未开票”),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单附件资料(1)(现行销售明细)》中的“一般计税方法纳税”
批准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汇总符合所有地点抵扣的按进项分类发票金额,税额和买断数分别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单附件资料(2)(现行进项税明细)和现行抵扣进项税结构安排相应位置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是没有汇总的缴纳企业。
按月(季度)申报的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
提供金融服务的纳税人必须向有关机关所在的主管国税厅申报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申请缴纳增值税,得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总分机构均在北京市内,并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批准。
银行、保险公司纳税人向总分机构申请总分缴纳的,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批准,总机构可以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家税务官申报纳税。
增值税是非汇总缴纳企业,各分公司在实际营业地缴纳增值税,是目前能够汇总增值税的总机构,在能够汇总增值税的总机构中,对所有分公司的收入进行汇总,以计算销售额税额和销售额,汇总符合所有分公司扣除额的进项专用发票金额、税额,最后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收入(含税)比率计算。
将各分公司的总应纳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单附件资料(4)(税收抵免情况表)《分公司预告纳税的情况下,在该项目内和“增值税纳税申报单(一般纳税人)”中,包括“本期应计额”、“本期税收抵免额”、“本期实际税收抵免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