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报主要包括补食、报复、保医、保全、葬礼(以孤儿为保教)。
由于过去户籍不同,农村户籍被称为“五保家庭”,城市户籍被称为“三无者”。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三武”人力救助制度统一为特困者救助供养制度,现称“特困供养价格”。那么,现在特困的供养者怎么承认呢?我会详细说明政策。
一、农村的“特困供养价”认定条件有哪些?
国家对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赡养、赡养义务人或法律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向特困人员提供供养。
这包括三个条件和三类人。三个条件: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无法赡养、赡养、赡养义务人。三类人是指“老人、残疾人和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
(注:120级身体障碍、1级视力障碍、3级精神、智力障碍也可纳入特难供养范围。)。
第二,没有劳动能力意味着什么?
无劳动能力是指1.60万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肢体残疾人。
如今,随着城市化,更多的年轻人不再依赖传统的养殖产业来增加家庭收入,而是去城市积极就业,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年轻人在城市买商品房,成年人上班的孩子上学容易得多,出现了无数的“空村”现象,留在“空村”的大多是老弱病残。
三、无生活来源意味着什么?
无生活来源是指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人。这里说的收入包括工资收入、经营净利润、财产净利润、转让净利润等各种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工资收入是指本人或家庭打工收入、家庭劳动收入或打工收入。俗称“工资收入”。经营净利润是指家庭耕地的种植净利润或家庭养殖的净利润(如猪、羊、鸡等)。财产净利润是指家庭土地流动收入、土地租赁收入或其他租赁租金收入等。转移性收入是指养老保险金、残疾人补助金、赡养者提供的赡养费等。
第四,不能确定赡养义务人或其法律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能力,这意味着什么?
不能确定抚养义务或其法律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能力如下:具备特殊困难者条件的人;60岁以上或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的财产状况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宣布失踪或在监狱服刑的人,及其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的财产状况规定。
一种情况通常是农村60岁以上的“老光棍”,没有子女,没有领养的子女,生活比较困难,符合当地特困人员的财产状况规定。另一种情况是农村中16岁以下的重度残疾人,如脑瘫儿童、重度精神病人,生活比较困难,符合当地特困人员的财产状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