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工伤住院用不用申报】处理工伤有疑惑吗?请戳这里.

时间:2023-02-10 16:21:3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不小心发生工伤怎么办?别着急,别担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人事窗口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精心整理了各级人事部工作上的咨询电话,随时提供详细的电话咨询服务,为保护你的权益,可以护航。

01工伤认定链接

根据工伤认定要求,由有管辖权的人事局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投保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向区县社会保险机构投保工伤保险,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认工伤。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生产经营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

如果想详细咨询工伤确认问题,请拨打下面的电话3360

淄博市人民社会事务局2306874

张江区人民社会事务局2170026

高新区人民社会事务局3581158

淄川区人民社会局528149 5286797

宝山区人民社会事务局4250509

临淄区人民社会事务局7177101

周村区人民社会事务局6126173

环台县人民社会局8227020

高清县人民社会事务局6967182

李源县人民社会事务局3233561

经开区人民社会局7870206

文昌浩人民社会事务局6880209

申请期限: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工作人员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主管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报资料:工伤认定申请书、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医疗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02劳动能力评价链接

劳动者遭受工伤,治疗伤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评价由用人单位、工作上的劳动者或近亲属向设立区的市级劳动能力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工作上的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作上的医疗相关资料。

如果想详细咨询劳动能力鉴定问题,请拨打下面的电话3360

淄博市人民社会事务局2862947

张江区人民社会事务局2170026 2180607

高新区人民社会事务局2326102

淄川区人民社会局5286797

宝山区人民社会事务局4250509

临淄区人民社会事务局7177102

周村区人民社会事务局6126173

环台县人民社会局8227020

高清县人民社会事务局6967182

李源县人民社会事务局3233561

文昌浩人民社会事务局6030050

03工伤治疗环节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而接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首次在签署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如果情况紧急,可先去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04工伤待遇支付链接

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停工休息期间待遇、残疾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分别按规定支付。

如果想详细咨询与业务相关的伤害待遇支付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

淄博市社会保障中心2862947 3188251

张店区社会保障中心2272532

淄川区社会保障中心5288441

宝山区社会保障中心2278286

临淄区社会保障中心7177126

周村区社会保障中心6160107

高科技社区保障中心2326106

环台县社会保障中心8210271

高清县社会保障中心6986696

沂源县社会保障中心3241991

文昌浩社会保障中心6030027

开区社会保障中心7870203

05投诉举报权利保护途径

如果发生纠纷,请扫描微信代码以保护权利。

  • 相关阅读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